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公告
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JM-2015-06-6929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5-06-692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计划编号JM-2015-06-69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2.2工程规模: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建设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墓园及道路等工程。
2.5采购内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采购预算:321.6万元。
2.7计划工期:2015年7月11日~2015年11月1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13栋2-104室、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4.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23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联系人:丁锐
电话:157*****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5-06-692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计划编号JM-2015-06-69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2.2工程规模: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建设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墓园及道路等工程。
2.5采购内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上河园、孝贤区、清元居墓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采购预算:321.6万元。
2.7计划工期:2015年7月11日~2015年11月1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13栋2-104室、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4.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23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联系人:丁锐
电话:157*****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13栋2-104
联系人:赵一
电话:159*****666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区威尼斯花园13栋2-104
联系人:赵一
电话:159*****666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08:30至2015年06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13栋2-104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23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一
项目联系电话:159*****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朝阳沟
采购人联系方式:丁锐157*****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一159*****666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威尼斯花园1栋2-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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