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城区公交候车亭项目招标公告
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城区公交候车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015年城区公交候车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YXZTBZC2015-112[公代]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候车亭及配套设备(蓄电池、电子站台系统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招标规定的条件。
2、根据《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如有)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yxztb.net)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五、投标文件制作: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暗标评审办法。
具体要求为: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价格标、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价格标、商务标、技术标三个部分应分别制作、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密封袋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七、投标文件制作”。)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交纳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帐号:****************02
3、投标人投标时,以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七、注册登记证明: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递交加盖注册或登记机关红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
八、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
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
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2.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39*****664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政编码:214206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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