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钦市财采〔2022〕18号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有关文件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广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宣传周活动,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财采〔2022〕8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成年度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相关工作,没有完成年度预留份额采购任务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采购进度,年底前应按规定完成年底预留份额采购任务。

  二、积极宣传公益宣传短片。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应在本部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区域播放公益宣传短片(片源获取渠道:各单位可登录钦州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qinzhou.gov.cn/)—下载专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公益宣传短片)。

  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陈荣昌,联系电话:******

  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组织开展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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