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浦县青山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荔浦县青山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取消,改为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我局组织建设单位、验收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了荔浦县青山110kV输变电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21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荔浦供电局

通讯地址:荔浦市滨江路1号,邮编:******,联系人:潘润,联系电话:150*****626,电子邮箱:shi_gy.fcg@im.gx.csg

三、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陕西黄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1.荔浦县青山110kV输变电工程验收鉴定书

2.荔浦县青山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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