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电池组/原电池和原电池组

采购单位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1日18:38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15:00
预算金额¥2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彬、陈珞芳、施恩德
项目联系电话0593-*******;fzxmglfa@163.com
采购单位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萧小姐/186*****969
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彬、陈珞芳、施恩德/0593-*******;fzxmglfa@163.com
附件:
附件1附件: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ZB-202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彬、陈珞芳、施恩德

项目联系电话:0593-*******;fzxmglfa@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萧小姐/186*****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彬、陈珞芳、施恩德/0593-*******;fzxmglfa@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编号:FZZB-2022-32

2、协商内容:

合同包

项目

名称

用途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合同期限

简要

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新能源电池组换电采购项目

原电池和原电池组

*******

*****.00

收到首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电池原车133.7度电换成全新157.1度电,电池箱尺寸:1060mm*630mm*240mm,换完后电池再保四年等,其他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萧小姐/0593-*******

福安市

3、办理报名手续时间与要求:

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③、纸质采购文件和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本地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190********;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我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邮箱:fzxmglfa@163.com)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4、资格标准: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

4.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提供);

4.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4.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B、近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协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协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项目采购的协商日期及地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参加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到达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注:本项目支持供应商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但邮寄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或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废标等)。邮寄需要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可读介质及采购代理机构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开标或谈判协商当天,供应商手机应时刻保持畅通,保证谈判的顺利进行。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本次投标供应商的二次报价表应发送至我司邮箱:fzxmglfa@163.com。各供应商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防止影响自身参加投标。现场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48小时内的供应商代表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造成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文件及其未尽事项由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外解释,对于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依据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文件规定做出的解释,供应商应当予以接受并遵守。

8、保证金*****.00元,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帐户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带交款凭证备查。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人: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96号

邮编:******

联系人:萧小姐

联系电话:0593-*******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

邮编:******

联系人: 林彬、陈珞芳、施恩德

联系电话:0593-*******

单一来源文件购买费专户、报价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190********

10.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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