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N3、N5、N6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N3、N5、N6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N3、N5、N6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日 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2022-022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净水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N3、N5、N6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标

采购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供货周期

N3标段

聚合氯化铝(饮水级)

详见采购文件

******.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N5标段

粉末活性炭(固)

详见采购文件

******.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N6标段

无碘食用盐

详见采购文件

******.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3标段(聚合氯化铝(饮水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N5标段(粉末活性炭(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N6标段无碘食用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标段(聚合氯化铝(饮水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申请人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性质,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申请人为授权供应商应具有: 对应的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文件原件及对应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营业执照等)

4、申请人所供药剂必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中各类药剂的主要指标及执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

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截图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诚信信用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7、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 2018年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 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税收缴纳证明: 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 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至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1、类似项目业绩: 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2)同类药剂采购项目至少两份(合同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选择性提供);

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4、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5、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6、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出具劳动合同)。

N5标段(粉末活性炭(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申请人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性质,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申请人为授权供应商应具有: 对应的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文件原件及对应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工业品 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营业执照等)

4、申请人所供药剂必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中各类药剂的主要指标及执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

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截图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诚信信用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7、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 2018年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 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税收缴纳证明: 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 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至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1、类似项目业绩: 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2)同类药剂采购项目至少两份(合同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选择性提供);

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4、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5、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6、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 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出具劳动合同)。

N6标段无碘食用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申请人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性质,且能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

3、申请人为授权供应商应具有: 对应的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文件原件及对应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4、申请人所供药剂必须符合本次招标内容中各类药剂的主要指标及执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

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截图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诚信信用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 为人(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7、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 2018年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税收缴纳证明: 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 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至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1、类似项目业绩: 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2)同类药剂采购项目至少两份(合同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选择性提供);

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14、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5、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6、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出具劳动合同)。

本项目N3、N5、N6标段中所需采购的药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申请人在特定资格要求中提供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 月22 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 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在线上传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7室。

1、 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 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设备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设备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高新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

联系方式:152*****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兴达路绿源小区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803

标签: 生产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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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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