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矿井水全盐量治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PC)+运营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矿井水全盐量治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PC)+运营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矿井水全盐量治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PC)+运营
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矿井水全盐量治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PC)+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矿井水全盐量治理改扩建项目
招标编号:SNZB-BDMK-D*****-0106
项目概况:根据2019年3月10日起实施的《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要求,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全盐量指标小于1600mg/L,硫酸盐(以SO42-计)小于650mg/L。《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 号)要求,全盐量小于1000mg/L。
鲍店煤矿矿井水盐含量为2435mg/L,超过1000mg/L,根据环保要求,需要对高盐废水进行达标排放处理。本次招标为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PC+O,设计建设规模为*****m?/d。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完成调试运行。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工广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新建一套*****m?/d高盐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其中利用现有矿井水一级反渗透系统日处理能力2000m?/d,新扩建约9000 m?/d的一级反渗透系统及原有反渗透和新建反渗透所产生的浓水再浓缩及蒸发结晶系统。主要包括膜浓缩处理系统、蒸发结晶处理系统、电气系统、场区配套系统、场区外管路系统、污水外排系统、产品水复用系统、现有矿井水一级反渗透系统换膜等,项目建设采用PC总承包模式。本招标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内的全部设备采购、施工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拆除及垃圾处置)、工艺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运营维护(包含现有矿井水一级反渗透系统2000m?/d)等。最终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包含的设备设施;其他未明确列示的、为满足本项目稳定、可靠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材料也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所有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本次招标由PC总承包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环保节能、消防、运营等全面负责;调试运行合格后由PC总承包方承担36个月的运营维护及各类盐品、生产中附属产物的合法处置等工作,实现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关工程总承包资格,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其它项目任职。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承揽的项目中,无骗取中标、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过本次招标同类项目的合同(同类是指工程总承包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业绩
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高盐水深度处理(膜浓缩和蒸发结晶)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承揽工程合同、结晶盐检测分析报告的原件扫描件,168小时性能测试报告、性能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工程现在的车间及生产的结晶盐照片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内容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至 2022年12月28日18:00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并签名。
6.2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1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标书费及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150*****699
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手机:0531-********
邮箱:snzb03@vip.126.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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