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环境监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105座生产站点及其所属生活保障点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具体工作暂定包括:
(1)采出水监测:对9个采出水处理站点处理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
(2)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对固城钻试废液处理站、板桥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庄288措施返排液处理站的处理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
(3)地表水监测:对矿区内马莲河、固城川、合水川、城北河四条主要河流进行水质监测,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监测;
(4)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对26个生活保障点的生活污水处理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5)土壤环境监测:对厂辖区内40个场站土壤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6)噪声监测:对85个站点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7)加热炉烟道气监测:对厂辖区内236台加热炉烟道气进行监测,全指标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氮氧化物为每月一次;
(8)VOCs监测:对厂辖区内17座生产站点开展厂界VOCs监测,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
以上工作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在每年监测任务完成后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第十二采油厂环境年度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二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
2.2招标范围:
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105座生产站点及其所属生活保障点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采出水监测、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地表水监测、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噪声监测、加热炉烟道气监测、VOCs监测等,以及对厂辖区内发生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按要求编制各监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在监测任务完成后15日内完成检测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二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并于当年12月30日前编制第十二采油厂环境年度报告上报至质量安全环保部。项目预计金额180万元,共需2名服务商,工作量按照平均分配,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符合甘环监测发(2017)4号《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我省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必须要在我省建有实验室并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我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环境监测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联 系 人:耿智雨
联系电话:130*****7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游涛程晓艳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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