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于城镇城乡房屋第三方排查鉴定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于城镇城乡房屋第三方排查鉴定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于城镇城乡房屋第三方排查鉴定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委托,经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就2023年度于城镇城乡房屋第三方排查鉴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金穗嘉[2022]11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总投资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2023年度于城镇城乡房屋第三方排查鉴定采购项目

1

按实结算

城乡房屋排查、鉴定和系统录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投标人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和建设工程结构检测。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上午0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报名或发至邮箱*********@qq.com,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工本费(300元,现场递交或转账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账号:811*****13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开标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投标文件,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收件人:苏宋凯,联系电话:188*****559。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苏宋凯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请保持通畅,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qq.com)、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盐县于城镇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573-********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联系人:苏宋凯

联系电话:0573-********

传 真:0573-********

3.监督机构名称:海盐县于城镇纪委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排查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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