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树袋熊幼儿园托管办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树袋熊幼儿园托管办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树袋熊幼儿园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21号星典时代小区内,树袋熊幼儿园建筑面积369.37平方米,可开设3个班,容纳90名幼儿。(提供平面图电子版)。

2、项目总预算:*******元/五年,******元/年;本项目为一年一签项目。

二、相关标准

遵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办好幼儿园。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托管期相关要求

(1)托管方式及管理要求:

①以公办园的各项要求,由中标人管理,幼儿园由芙蓉区教育局履行资产监管职责。招标园以公办园标准(收费标准与公办园一致、管理与服务标准一致)独立经营。中标人同时承担所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②本项目拟定等级为三级公办幼儿园,在托管期内每年按级别向中标园支付托管办园费用。托管办园费用的支付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在总预算之外,教育局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参照芙蓉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公办园评价考核范围,幼儿园当年办园水平评估结果获得合格等第或以上方可拨付奖补资金。

③参照《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并在长沙市芙蓉区发改局备案后收费,杜绝乱收费。在长沙市芙蓉区范围内的银行成立专户,该园所有收支均要入账,参照长沙芙蓉区公办园财务要求,接受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的监管,以自然年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亏损,如有剩余按非营利性幼儿园管理。

④中标人在托管期内,教育教学、保育保健、安全等各项工作须服从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的管理,并接受芙蓉区教育局的评比、考核。参照省、市文件精神,芙蓉区教育局根据《长沙市幼儿园分类定级认定标准》对其进行评估定级,定级后根据幼儿园实际班数和标准班级人数进行测算,给予保教费补差和参照区域内其他委托公办园同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本次投标所报的优惠部分不纳入补助范围。

(2)场地用途

场地规划用途为幼儿园,中标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用于幼儿园办园使用,不得改做其它用途。托管期内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托管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在修缮、设施设备到位、环境布置结束后,且经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开始面向社会招生,为社区居民提供学前教育服务,托管期内不得无故中断办学。

(3)托管用房基本要求

①托管期内,托管用房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物业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②托管用房以现状移交,其余修缮及相关设施、设备投入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托管期内,中标人确需对房屋进行修缮装潢时,修缮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但修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中标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托管用房的修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改造、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③托管期间,各项教学设备、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④《托管合同》有效期满或终止时,中标人投入的可移动资产,由中标人自行搬离;中标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偿将所托管用房在10日内交还采购人,且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⑤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中标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采购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⑥中标人须承诺配合托管用房所在街道、社区等单位进行社会综治、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4)入场改造相关要求

①修缮方案由中标人根据自己的办园理念和需要自行设计与装修,配置相关设施设备,费用自理。修缮方案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②中标人须对天台、窗户、阳台、楼梯拐弯、栏杆、消防箱等处及整个建筑物等进行安排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安全加固,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③按照幼儿教育特点,进行满足儿童心理、生理健康的必要的装饰。

④修缮中如消防、安防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合格产品;其他玩教具、设施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⑤修缮过程中的所有垃圾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⑥中标人所选择的修缮实施队伍(设计、施工等)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报采购人备查。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成交后在幼儿园托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检查中达不到要求、转包及违反公开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签发警告通知书,取消托管办园资格及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⑧2023年春季正常开园。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2、★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3日内不低于60万元银行存款金额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基本户银行存单或网银资金证明材料或银行流水复印件)

3、幼儿园的支出,包括教育教学活动、增加设备、设施维护和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含各项保险的单位负责部分)等,均由托管单位负责。

4、★托管单位必须按芙蓉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幼儿招录。

5、幼儿园教职工均由中标人按规定自行招聘,要依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员工,制定劳动用工计划、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奖惩制度等,为教职员工按期缴纳“五险一金”,并报采购人批准后执行。

6、幼儿园要有正确的办园方向、明确的办园目标、清晰的办园思路和鲜明的办园特色,保教工作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7、★托管单位承办期内的拟聘园长必须全职到岗履职,不得兼职。

8、★拟聘园长需签署拟聘书,并承诺在所中标幼儿园担任园长的时间不低于3年,承诺函格式自拟。

9、★拟聘园长需具备园长资质和教师资格证,且要求拟聘园长在投标园连续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10、★投标人不得以集团名义参与投标,只能以园所的名义参与投标。

11、★经查实,投标人虚假中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12、★投标人需承诺因为办学规模、政府补贴、收费标准调整、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出现经营困境现象,投标人不得中止合同,也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补偿、返回投资及赔偿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以政府补贴优惠率(百分率)形式进行报价,即所报优惠率部分不纳入政府补贴范畴。

1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认真考察办园现场,自行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了解现场的条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备注:芙蓉区教育局本批次共有2个幼儿园托管办园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投标,多投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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