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投资〔2020〕6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阳县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中段。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43亩,拟新建住宅楼9栋,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5.85,户数1342户,停车位642辆,绿地率30.0%,建筑密度40%。(实际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

2.3 项目总投资:*****万元

2.4 计划工期:36个月(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模式)招标。主要计费形式为:

(1)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总建筑面积×40元/㎡;

(2)施工费:*****万元(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按照陕西省建筑工程定额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合同价,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定案金额为工程决算价。)

二标段: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计费形式为:总建筑面积×30元/㎡。

2.6 招标范围:

2.6.1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占地43亩,拟新建住宅楼9栋,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5.85,户数1342户,停车位642辆,绿地率30.0%,建筑密度40%。(实际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

2.6.2《紫阳县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监理、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设计及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3.1.2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

3.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4投标人拟派人员应满足本项目需要且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且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不少于2名。

3.2其他人员要求

3.2.1若项目经理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总负责人;

3.2.2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人员库”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3.2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3.6投标人被列入紫阳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需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2家单位组成,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惠民四期1号楼三楼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有效性)、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及加盖单位原色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2日14时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紫阳县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惠民四期1号楼三楼);

6.3 开标地点:紫阳县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惠民四期1号楼三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内容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紫阳县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惠民四期1号楼三楼

地址

安康市紫阳县紫府路惠民四期1号楼三楼301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180*****308

电话

182*****535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片区棚户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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