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05-0217:17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05-0217:17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湘安办﹝2018﹞4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湖南省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9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一)依法依规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主要决策人,下同)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2016)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建立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并做到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企业要按照《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
(三)全面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或者授权承担其管理职责的人员,承担与主要负责人同等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分管专项(部门)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合岗位实际,通俗易懂。
二、构建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长效机制
企业要通过严格奖惩、强化管理考核、加强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五项”制度(公示、培训、检查、带班、考核),以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公示制度。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二)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年度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教育,促使所有从业人员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不少于一次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企业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例检制度,班组要建立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要建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巡检制度,企业要建立月、季度、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四)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轮流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现场带班责任,建立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如实记录负责人的带班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鼓励其他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企业要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奖惩,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要与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执法
(一)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公示、教育培训、例会例检、轮流带班、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由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倒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得以员工违章导致事故为由,减轻对企业和负责人的处罚。对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各级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制定落实方案,印发至企业,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鼓励企业采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等手段,促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帮扶企业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解决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要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遴选一批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强化宣教,营造氛围。各级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要以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契机,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举办各类培训班,送法规上门,讲解好《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安全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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