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第107 期常山县东案乡高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东案乡高峰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投资[201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东案乡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山县东案乡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东案乡高峰村(淤里、梅树底)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124万元;
2.3招标内容:1、龙田、泉坑口、朱家蓬、黄坛坞、黄家、郑家、石田畈,本区块大约221户(联户式)。
2、UPVC加筋及塑料检查井主材不计,另已招标采购;
3、施工图纸范围内UPVC管排水管网和开挖道路恢复,联户一体机终端,不含分户式处理部分。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B证,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已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常山监管办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的通知》(常监管办[2015]4号)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csztb.net/)。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2 日15:00时,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8. 招标人:常山县东案乡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山县东案乡高峰村(淤里、梅树底)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双井弄4号三楼
邮 编:324200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 黄飞 联 系 人: 赵永斌
电 话:150*****501(644501) 电 话:****-*******(69117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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