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2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酒发改农经[2022]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肃北地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酒泉市本级及所辖金塔县、肃北县、阿克塞县

3、招标内容:对草原火情监控系统(前端预警监测系统、室内控制系统平台、移动监测站和信息数据传播设备)、草原防火能力建设(扑火机具设备、野外生存及防护装备、专用车辆)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3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1-5标段;

一标段:草原火情监控系统(阿克塞县)

二标段:草原火情监控系统(肃北县)

三标段:扑火机具设备

四标段:野外生存及防护装备

五标段:专用车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相关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12月23日起(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投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

本项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提交《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2年12月29日18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2日10时00分。

2、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七、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林业草原事务中心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联系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0937-*******

代理机构:甘肃易瑞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180*****107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A座807室

监督部门: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电话:0937-*******

2022年12月22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交货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

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负责人)

职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注:1.本表内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将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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