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南阳市】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宛示范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G411*****01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部;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丹江路(黄河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近年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日之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8:30分至2023年01月12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路与孔明路交汇处市检察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7-********
监督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北角张仲商务楼16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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