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2-23阅读次数:】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4元,其中第一标段:********.68元;第二标段:********.90元;第三标段:*******.76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智慧安防小区、城区电子警察、环湖监控、治安监控、治安卡口、安全边界、新农村安防工程建设、机房存储扩容建设及线路租赁等建设项目及运维费 。本采购项目质保期60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一标段(网络设备系统建设、超视距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
第二标段: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二标段(城区前端建设、智慧小区前端建设、系统支撑系统建设、应用平台系统建设)
第三标段:东平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三标段(乡镇前端建设)
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三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本次采购项目为智慧安防小区、城区电子警察、环湖监控、治安监控、治安卡口、安全边界、新农村安防工程建设、机房存储扩容建设及线路租赁等建设项目及运维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合格。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合格。
5.供货安装期:
一标段:签订合同接甲方通知后三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二、三标段:签订合同接甲方通知后六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1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资格后审。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付款至合同额的30%,第二年付款至审计定案值的40%,第三年付款至审计定案值的60%,第四年付款至审计定案值的80%,第五年全部付清。
四、报价范围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至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应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易耗品及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费、人工、验收、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由于不合适需修整和增加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论证意见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1 | 武装 | 计算机 | 高工 |
2 | 刘克林 | 计算机 | 高工 |
3 | 王振兵 | 电气 | 高工 |
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小组针对本项目质量标准、评标办法、供货期、资质资格、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进行讨论,一致认定: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采购需求的描述清楚明了,表达规范,含义明确,执行的有关标准具有权威性、通用性和对等性。采购需求满足了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切实可行。 |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2月26日16时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平县公安局
地址:东平县公安局驻地
联系人:滕主任
电 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周刚
电 话:135*****667
附件: 需求方案.pdf标签: 社会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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