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招标公告

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招标公告

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

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单位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㈠项目名称: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

㈡项目编号:CSJY BGS *********

㈢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并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该价款包括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包装、安装、搬运、技术培训、退换货以及疫情防控需要所产生的费用等。

㈣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竞价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若竞价人有两家或以上报价最低且相同的,从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竞价人中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人。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

1

5G智能执法终端

1.操作系统:≥Android 8.0

2.屏幕:≥ 5.7 寸高清屏,分辨率≥1920*1080,高亮阳光可视屏幕

3.视频:前置摄像头≥1300万,后置镜头:≥4800 万,应可支持外接有线摄像头,外置摄像头分辨率≥720P,外置摄像头接口应独立于设备充电接口,编码算法:应支持H.265和H.264,分辨率:本地录像最大分辨率应支持≥1080P,无线上传最大分辨率应支持≥1080P ,编码帧率:1~25 帧/秒可调,视频码率:16Kbps~6144Kbps码率可调,抓拍:支持JPG 格式图片,抓拍分辨率同录像分辨率

4.音频:麦克风:内置MIC,用于对讲输入和视频伴音输入;扬声器:内置扬声器,用于对讲和喊话的声音输出;对讲:支持双向语音对讲

5.存储:内存≥6G,ROM≥128G,设备最大可支持TF卡存储≥2TB

6.网络:5G全网通,向下兼容4G全网通;内置WiFi 模块;内置蓝牙模块线

7.电源:充电:支持快速充电;电池:标配≥6500mAh

8.卫星定位:应支持GPS 和北斗双模定位

9.设备必须与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外诊无线视频监控平台具有的功能接口对接并保证设备所有功能正常使用。

4套

2

电子脚镣系统

电子脚镣系统功能要求:

1.设备配对绑定:警用终端应可以通过工具软件设置的方式与电子脚镣进行配对绑定。

2.无线精准测距:电子脚镣与警用终端应能通过无线方式实时测量配对设备之间的距离。视距无遮挡情况下距离测定误差不大于±0.3m。

3.脱逃报警:当电子脚镣与警用终端之间的距离超过设定阈值时可立即发出脱逃报警。脱逃报警信息包括:电子脚镣与警用终端上的语音报警信息、押解管控平台上的语音及图片报警信息。

4.防逃距离阈值设定:押解民警应可通过警用终端根据需要在1~20米范围内以1米为步长设置报警阈值。

5.设备状态监测:电子脚镣上应具备断带报警、低电报警、锁扣非法打开报警等多种自动状态监测功能功能。

6.定位管控:电子脚镣和警用终端应具备GPS(或北斗等)、WiFi、LBS等多种定位功能,可以在室内、室外等场景下获取位置数据。

7.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脚镣系统需同时符合《GA237-2018金属脚镣》和《GA443-2014电子脚扣系统》中的要求。

8.设备终端必须与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外出押解管控平台具有的功能接口对接,并保证设备所有功能正常使用。

4套

电子脚扣(含:外出押解嵌入式软件)及组合金属脚镣:

1.电子脚扣与金属脚镣一体化设备。可以在电子脚扣上自行组装、撤除金属脚镣部件成为一个整体(非在佩戴脚扣的同时加戴金属脚镣)。

2.电子脚扣外壳表面应光滑无毛剌、无裂纹、永久性污渍及不应有明显变形和划痕等缺陷,金属进行防锈处理,不应有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

3.电子脚扣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7的要求;

4.电子脚扣的锁扣在锁启闭时应灵活、可靠;

5.电子脚扣的锁扣防拨净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20min的要求;

6.电子脚扣组合脚镣后强度检验要求,施加3000N的纵向静拉力和3000N的横向拉力,保持30s,金属脚镣不应被打开,且试验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或裂缝,金属脚镣应能正常开启和锁闭;

7.电子脚扣锁扣被非正常打开、固定带被剪断、脱离监管区域、与手持监控终端距离超过20±5m或电池电量不足时,应在3s内发出报警声的要求;

8.电子脚扣报警声级应大于80dB的要求;

9.电子脚扣应支持任务启动后工作时间不少于72h。

10.电子脚扣组合脚镣后一副金属脚镣的质量不大于8kg的要求;

11.电子脚扣环体应采用金属材料;

12.电子脚扣应具备低电压报警功能,低于一定阈值可以自动发出报警提示;

13.电子脚扣在工作状态下可承受空气放电±8000V,接触放电±6000V的静电放电;

14.冲击试验:冲击加速度为15g,持续时间11ms、在X、Y、Z三轴向各试验三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5.电子脚扣支持全网通通信制式。

手持监控终端(含:外出押解嵌入式软件):

1.手持终端支持全网通,支持GSM(语音)和GPRS(数据);

2.手持终端显示屏不小于2.8英寸,分辨率不低于240×320像素;

3.手持终端应支持待机时间不少于138h,任务启动待机时间不少于32h;

4.手持终端支持定位功能,支持GPS、北斗等卫星定位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支持WiFi、LBS等多种辅助定位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

5.手持终端可对电子脚扣进行无线测距,测距精度应不低于30cm(视距无遮挡条件下);

6.当电子脚扣与警用终端之间的距离超过阈值,或电子脚扣被非正常打开时,警用终端应产生报警信息;

7.手持终端应具备低电压报警功能,低于一定电量阈值后可以发出报警提示;

8.警示音量应不低于80分贝;

9.手持终端支持与不少于30个电子脚扣同时进行精确测距。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㈠竞价人必须具有与本次采购业务有关的资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成交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一个竞价人只能提交一个竞价文件。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

㈠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完毕。

㈡本项目售后维保期3年。

售后维保期内免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中标人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12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㈢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五、商务要求:

㈠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供货完毕。

㈢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㈣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对公账户缴纳(户名:福建省仓山监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高路支行;账号:1313 1401 0400 *****),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含售后维保期)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

㈤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成立临时验收小组,其他部门配合和监督,共同对项目验收。

㈥支付方式: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30日内对公转账支付合同款的100%。

六、竞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㈠响应文件的组成: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提供附件一:《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竞价承诺书》;

3.提供附件二:《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报价单》;

4.竞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要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竞价人为委托投标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附上竞价人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竞价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所有原件均备查,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㈡响应文件的要求:

1.竞价文件数量要求:一式两份(需要分为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均须盖单位盖章(未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骑缝处加盖公章),密封的外包装应注明“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㈢竞价人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㈣所有竞价响应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给竞价人。

七、违约责任

1.延期交货处理:每延期一天交货扣除500元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交货时间顺延)。

2.售后维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中标人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12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中标人每违反上述要求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的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所有解决方案和采集汇总后的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普通邮政进行传递,严禁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如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数据丢失,泄密等,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信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除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具体违约责任外,中标人出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服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2000元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终止合同

㈠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采购人须提前30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㈡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中标人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解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准许的任何延期内进行服务。

2.中标人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九、不可抗力

㈠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㈡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十一、保密条款

㈠中标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人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中标人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㈡中标人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㈢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十二、廉政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㈠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采购人与中标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㈡合同补充和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十四、其他

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竞价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㈢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在合同中另行补充。

㈣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竞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十五、竞价响应文件递交、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及地点

㈠.递交竞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竞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竞价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仓山监狱并现场办理送达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㈡.递交竞价响应文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8号(福建省仓山监狱)办公楼五楼办公室(三)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郑警官 联系电话:0591-********

㈢.为提高效率,本次竞价采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同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遇开会等客观原因,评审时间则顺延)

十六、本次采购其他有关说明:

㈠.竞价人如对本竞价公告响应并提交竞价文件,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公告中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竞价人发生违反本竞价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竞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竞价人(含委托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等)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㈡.竞价人响应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㈢.合同主要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㈣.未明确事项,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㈤.疫情期间,竞价人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㈥.竞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属福建省仓山监狱。

附件一:

《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竞价承诺书》

附件二:

《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仓山监狱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一:

福建省仓山监狱

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竞价承诺书

致:福建省仓山监狱

我方自愿参加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JY BGS *********)的竞价采购,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竞价活动中我方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能完全响应本项目竞价公告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及要求、竞价人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也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若获得成交资格,我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我方所递交的竞价响应文件等具体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若无法按约定的条款来履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建省仓山监狱

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报价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产品

名称

品牌

及规格型号

报价(元)

福建省仓山监狱智能执法终端及电子脚镣系统采购项目

5G智能执法终端

电子脚镣系统

报价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意

事项

1.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元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栏内数字要书写端正,不得涂改;报价金额如有大、小写的,大、小写的金额须保持一致,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品牌及规格型号需要明确标注,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标签: 执法终端 电子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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