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建设招标公告
土地整治建设招标公告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5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5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由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2015年度第一批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土整办发[2015]42号)下达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招标人为: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红寺堡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5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建筑规模:579.26公顷。
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勘测单位(含土壤调查)资质要求工程测量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水利行业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168:00:00至2015/6/2318:00:00,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前如未在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需前往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和执业证,外地进宁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开标时间地点:
5.1招标编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红寺堡项目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系人:
张怀力
联系人:
申俊学
电 话:
电 话: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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