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地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双鼻子水厂补充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沙地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双鼻子水厂补充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沙地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项目双鼻子水厂补充建设工程已于2015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5日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开标人数,现决定对该项目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恩施市沙地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项目双鼻子水厂补充建设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投资约80万元,主要任务为土建施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建设地点为恩施市沙地乡,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编号:YXZBES- 15051。
2.2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5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3.6 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7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押证上岗”制度。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拟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任职。。
3.9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10:00时至 2015年6月23日17:30时,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后下载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
5.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费必须在报名期间缴纳,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或到账金额不足,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如下: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账号: ****************9999-101999
开户行地址:东风大道571号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沙地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恩施市沙地乡
电 话:135*****775
联 系 人:高明
招标代理人: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蓝天新居B栋1单元2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张秀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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