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食堂(乐群食堂)委托经营(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食堂(乐群食堂)委托经营(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食堂(乐群食堂)委托经营(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KH-JC2022-1129;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食堂(乐群食堂)委托经营(二次);
预算金额:无;
采购需求:乐群校区食堂总建筑面积为2283平方米,在校生为1200人;乐群食堂整体托管,经营范围以基本伙食及特色风味,其中基本大伙不少于档口数量的30%。菜品每份不少于300克,2元以下菜品不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20%,2元—5元不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50%。低价菜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承包费:免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3年(含3年)以上高校餐饮经营经验(限同一所学校),且现在正从事高校餐饮托管经营服务,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4)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2019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504室。
方式: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KHJG903@163.com)中,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3)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协议。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街(路)677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艳华 电 话:04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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