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溪烟叶工作站、龚滩烟叶工作站、天馆烟叶收购点生化池设计及废水生化处理招标公告

李溪烟叶工作站、龚滩烟叶工作站、天馆烟叶收购点生化池设计及废水生化处理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李溪烟叶工作站、龚滩烟叶工作站、天馆烟叶收购点生化池设计及废水生化处理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李溪烟叶工作站、龚滩烟叶工作站、天馆烟叶收购点生化池设计及废水生化处理项目
二、招标内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李溪烟叶工作站、龚滩烟叶工作站、天馆烟叶收购点生化池设计及废水生化处理(具体指标详见需求表)。
三、计划投资:总投资约 16.5 万元(其中李溪烟叶工作站 5.5 万元、龚滩烟叶工作站 5 万元、天馆烟叶收购点 6 万元)。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验收报告。
五、工期要求:2015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10 完成设计,各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30日内完成生化处理及验收工作并取得合格报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营业执照须有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应持有《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且对废水、噪音处理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外地单位必须在重庆有常设机构(提供证明)。
2.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应实力、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诚实守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行承诺)。
5.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日每日09:00-17: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写明标段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QQ.com进行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打入指定账户后,由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发与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烟草外网(www.966599.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中路99号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30*****25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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