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烟囱修复、一期厂房钢结构、网架除锈防腐项目-谈判公告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烟囱修复、一期厂房钢结构、网架除锈防腐项目-谈判公告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烟囱修复、一期厂房钢结构、网架除锈防腐项目邀请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加。
2.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烟囱修复、一期厂房钢结构、网架除锈防腐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烟囱修复、一期厂房钢结构、网架除锈防腐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潜在谈判人在购买谈判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点击“谈判人登录”进行注册,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购买谈判文件。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
3.最高限价:
(1)最高限价:1,943,455.55元/含税(增值税专票等费用),超过此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3)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后,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由发包人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报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核,政府结算终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其审核原则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结算依据,并最终确定竣工结算价。若政府结算终审部门核定的工程结算价低于本合同签订价,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以政府结算终审部门核定给发包人的结算价为准;若经核定的最终工程结算高于本合同签订价,则以本合同签订价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
(4)谈判人应先到项目建设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其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忽视或误解场地情况而导致的后果将由谈判人承担。
(5)谈判人依据工程结算定额和取费依据及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行考虑风险情况等,确认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报价。
4. 计划工期:100天,本工程具体入场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进场通知为准。
5.谈判人资格要求:
5.1谈判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5.2谈判人具备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3谈判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投标登记;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有意向的谈判人可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8日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谈判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和电子发票。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00整。
8.谈判地点:普宁市云落镇环保路1号普宁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会议室。
采购人: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云落镇环保路1号
联系人:罗伟
联系电话:191*****770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2
联 系 人:陈吴锐
电 话:020-********
邮 箱:**********@qq.com
招标监管单位: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欣
联 系 电 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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