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流标批次)招标公告

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流标批次)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吉林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流标批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吉林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流标批次)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GWXY-JL-1501C-SNG

锥形水泥杆

注:

1) 锥形水泥杆(GWXY-JL-1501C-SNG)为国家电网公司吉林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重招部分,在国家电网公司吉林电网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招标该品种中标的供应商,将不进入详评。

2) 锥形水泥杆的供货地点:包1供货地点:(吉林供电公司);包2供货地点:(四平供电公司);包3供货地点:(松原供电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禁止个人汇款,所有款项必须公对公办理,同一批次招标文件购买费不用分包分标段汇款,汇一笔合计金额即可)。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标书售价一览表(单独成册),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在2015年6月24日12:00前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六质疑函”格式将可编辑质疑函(word格式,不接受PDF或者JPG等格式,文件命名用“质疑函-分标名称”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nzbgs@163.com,,不接受其它方式质疑,格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下午14:00-16:00,地点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评标基地(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南行100米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东门)。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上午9: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为2015年7月7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清华宾馆三楼会议厅(长春市清华路95号)。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丰顺街1118号

邮编:130021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36

收款人名称: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少波、孙瑞国

电话:****-****************

传真:****-******** (本传真不接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底单)

财务电话:****-********(开通权限咨询电话)

****-********(返还保证金咨询电话)

财务传真:****-********

电子邮件:jnzbgs@163.com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注册资本金(万元)

资质业绩要求

试验鉴定报告

认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销售数量及运行业绩

生产和试验装备

1

锥形水泥杆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等电压及以上线路上具有成功的5000根(段)及以上销售记录,且至少有2000根(段)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一年。

1.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水泥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3.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所投产品按类型(等径杆、锥形预应力杆、锥形非预应力杆)至少各提供一种。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注:

1.此表是对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与此表要求不一致处,以此表为准,对于是否提供样品、限价等商务方面否决投标规定,以招标公告(第一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为准。

2.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3.ISO9000认证证书需提供查询信息,包括证书编号、认证机构、查询网址、电话等。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需提供查询信息,包括证书编号、检测机构、查询网址、联系电话等。

5.对于接受代理投标的产品,生产制造商的业绩、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试验检验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可以视为投标人的(特殊说明除外)。

6.“营业执照”中没有标明注册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实缴金额证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对投标人注册资金有要求的标包)。



附件:

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作为《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编号: ,以下称“采购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与《采购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一、约定事项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将合同货物寄存在买方仓库,合同货物出库前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出库之日起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买方及时支付货款。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买方有权使用和调配寄存的合同货物。

2、买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寄存管理。

3、卖方有权查验、清点寄存的合同货物。

4、卖方应提供符合约定的合同货物,并出具详细的寄存保管措施,注明合同货物寄存所需环境、存储位置、保管注意事项等,协助买方进行库存管理。

三、货物范围与入库交货期

1、合同货物从双方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编号: ) 范围中选择,数量、型号以买方通知或双方约定为准。

2、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发到寄存地点。

四、入库与出库

1、买方统一向卖方发出合同货物发货通知,卖方按照通知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合同货物运至指定仓库指定存放区域,并随车携带合同货物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合格证等),负责运输等运杂费用。

2、合同货物入库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查验。确认合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外观无破损之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检验时如数量有误、合同货物规格型号不符或外观破损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按检验通过的合同货物数量入库或由卖方补齐后按预定数量入库两种方式办理。

3、入库后,每月 日,买卖双方进行寄存合同货物对账。买方定期向卖方提供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附件1),卖方可派员检查合同货物及相关记录,并对实际的合同货物进行清点。

4、卖方应按照买方书面通知及时补库。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发出的补库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补库时间自收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超过30日。不能及时补库时应及时告知买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合同货物入买方库后,卖方不得擅自将合同货物领取出库用于其它用途。合同期内卖方若需取回合同货物,需在取回日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方可取回。取回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检查。

6、买方有权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合同货物,领用之日视为出库日。

7、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仓储保管措施统一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保管。由于卖方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或遗漏提供相关保管措施,导致卖方合同货物在买方仓库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导致的合同货物外观损毁、灭失的,由买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货物损毁的,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抽样检测

1、买方有权在寄存期间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样检测(下称“抽检”),抽检时,卖方需派代表参加。对于可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在检验结果单据上签字。对于无法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对抽样送检样品进行签字确认,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2、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开展抽检工作,并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3、如抽检的合同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抽检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根据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重作、更换等处理,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对自然老化、锈蚀、技术落后造成损毁的合同货物进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5、卖方不定期对合同货物进行巡查和养护。

六、运输及费用承担

1、当合同货物出库运至工程项目现场,由仓库至现场的二次配送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2、合同货物发运前,买方将发货时间和预计到货时间通知卖方,便于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或提供其他服务。

七、货款结算

1、每月 日,买方出具《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给卖方对账,卖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如卖方有异议,应及时与买方核对。双方以核对确定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买卖双方按照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结算,合同货物价格在协议库存采购合同约定基础上,以出库日的联动价格为准。卖方凭双方核对确定的《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和相应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方式及比例按《采购合同》执行。

3、《采购合同》有效期届满,寄存剩余货物由买方购买 ,卖方凭剩余货物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

4 、所有有关合同货物的送货(不含买方二次配送)、退货、转卖发生的运杂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运输保险费用(卖方配送至需求仓库、仓库到需求地点)。

八 、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有效期与《采购合同》一致。


签 署 页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附表1: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

供应商名称

物料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上月末寄存结余量

本月入/ 出库量

本月末寄存

结余量

存放所属单位

存放仓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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