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扶余等7个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主机、塔筒、锚栓(若需)等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扶余等7个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主机、塔筒、锚栓(若需)等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24/22-ZJ-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扶余等7个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主机、塔筒、锚栓(若需)等附属设备采购已由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总规模187.3MW,具体如下表:
2.2.项目规模:见上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风机吊装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扶余等7个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风电机组主机、塔筒、锚栓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万元及以上; 9.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60天内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10.投标机型应按照《GB/Z*****-2010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应包括标准功率曲线、保证功率曲线(即对应风电场实际空气密度及湍流下的动态功率曲线)、推力系数(Ct)、功率系数(Cp)、噪音等级、电网特性的测试报告等;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11.投标人陆上4.0MW及以上机型应至少有200台合同业绩,至少有不低于200MW投运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机型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写明项目全称,须业主盖公章且与合同上的章一致),如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包括投运证明)或者提交的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按不符合资质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2-23 16:30到2022-12-30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138*****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1、非工作日(09:00-17:00)186*****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1-16 09:3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3-01-16 09:3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异议受理人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1103室 联 系 人:林春雨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于 超 电子邮件:yu-chao@chd.com.cn 部门邮箱:zhaobiaoyi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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