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流阵列成像检测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涡流阵列成像检测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包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铝合金集中熔化炉 | 额定熔解能力:1000㎏/h;保持室容量:3000㎏;铝水出炉温度:在700℃~780℃内可调; 保持室铝水温度控制精度:±5℃ | 1套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2 | 涡流阵列成像检测系统 | 阵列通道宽带:50Hz~4MHz;常规通道宽带:20 Hz~4 MHz;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3 | 惰轮游隙检测机 | 可检测传动装置太阳轮的径向间隙以及行星轮太阳轮的啮合间隙,检测重复精度不大于0.01mm | 1套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4 | 数控弯管机 | 最大弯曲管规格:φ60×2.5mm(碳钢管CLR1.5倍管径);工件最小弯曲半径 1.2倍管径;工件管壁减薄:15%~20%倍管径;最大穿芯有效长度:3850mm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5 | 步入式气候试验箱 | 内容积:≥10 m3;工作室尺寸:深×宽×高为(2000×2500×2000)mm;外形尺寸:设备占地面积≤13m2,高度≤3000mm;温度偏差:≤±2℃(空载、恒定状态时)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6 | 振动冲击试验台 | 额定正弦推力≥58kN;额定冲击推力≥116kN; 额定加速度 980m/s2(100g);额定速度2.0m/s; 频率范围2~2500Hz;额定位移:51mm(p-p);额定载荷≥1000kg;台面尺寸≥Φ445mm;容许偏心力矩 980N·m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7 | 永磁电机综合性能测试系统 | 电功率测量范围:0~5KW;电压测量范围:DC 0~350V;电流测量范围:0~150A;转速测量范围:0~12000(r/min) | 1套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8 | 铝合金T6热处理炉 | 料框有效尺寸 (L×W×H) 1200×1200×1800mm;额定装炉量1200Kg/炉(不含工装);控温精度≤±1℃;炉温均匀性:±5℃;固溶最高工作温度≥620℃,空炉升温时间≤75min;时效最高工作温度≥320℃,空炉升温时间≤45min; 固溶入水转移时间≤13s;炉体表面温升≤40℃ | 1套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
注:以上各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合格投标人条件:第1包(铝合金集中熔化炉)、第5包(步入式气候试验箱)、第6包(振动冲击试验台)、第7包(永磁电机综合性能测试系统)、第8包(铝合金T6热处理炉):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万元,若由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则同时要求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同类型设备业绩;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果是合作生产,必须提供合作厂家的资质、业绩、能力等情况以及合作分工的详细说明,投标人对投标的产品质量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合作生产的产品)。
第2包(涡流阵列成像检测系统)、第3包(惰轮游隙检测机)、第4包(数控弯管机):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若由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则同时要求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同类型设备业绩;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果是合作生产,必须提供合作厂家的资质、业绩、能力等情况以及合作分工的详细说明,投标人对投标的产品质量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合作生产的产品)。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每天8:4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和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中(guoxinzhaobiaobq@163.com)并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电子邮箱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7.答疑方式:如有需澄清问题,请在开标前15日前将问题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湖南省湘潭雨湖区韶山东路18号(雨湖区基建营步步高以东约500米)嘉园大酒店六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单位: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周群 张岱
联 系 电 话:***-********,010-********转952
传 真:***-********,010-********
邮 件:guoxinzhaobiaobq@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119
备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和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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