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学城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区展示空间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重庆科学城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区展示空间设计制作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科学城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区展示空间设计制作项目
一、项目需求<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情况介绍。
为了充分展示科学城招商集团企业文化及员工风采,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良好形象和文化凝聚力,以及实现智慧机关管理与签约项目可视化,拟对公司办公场地原“部门形象展示”区域墙面(计划施工墙面面积约56m2,走廊空间净高2.5m)实施数字化改造,以期建成包含员工风采互动墙、信息公示墙、企业文化墙等3部分内容的综合性展示墙体。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包括:
1.内容展示数字化。利用墙面LED大屏,搭载触摸互动程序、雷达识别系统、距离传感识别系统等,运用三维渲染输出,通过可触控浏览互动操作,立体化呈现企业文化、员工风采、招商项目签约、科学城载体情况等内容。
2.数据统计智能化。制作匿名化投票统计程序,运用IFID感应装置,LED屏幕即时显示投票进度及情况,后台实现数据统计与分析同步化。
3.智慧机关管理可视化。链接科学城招商集团“智慧机关”APP后台,实时显示办公区域能耗情况,确保用水用电等情况符合能耗管理指标要求;连接办公区域门禁设备,即时显示人员异常情况,提高办公场地安保管理水平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包含三个部分:
1.员工风采互动墙。开发触摸互动程序等,安装LED屏幕及配套音响等硬件设备,动态化展示员工风采,传递人文关怀;实现员工考核等级评定、先进个人推荐等指定场景投票匿名化和便捷化;链接“智慧机关”APP后台数据,实时更新办公区域能耗、安保及人员在岗情况等;区分项目领域,及时展示科学城已签约招商项目情况;链接科学城载体监控数据大屏系统,查看科学城可用于项目建设的地块和办公载体等。
2.信息公示墙。安装55英寸可触摸液晶显示屏,并配合墙面整体设计,运用墙面高清油画布艺术喷绘、发光立体字、亚克力喷绘平板、墙面射灯等材质,设计制作公司内部信息公示墙面。
3.企业文化墙。安装55英寸可触摸液晶显示屏,运用墙面装饰设计制作工艺,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定位和VI设计等内容,直观化呈现公司经营理念、发展定位等。
二、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并于3个月之内完成项目验收。
三、项目采购预算
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重庆科学城招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实施。
五、比选人资质及要求
比选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展厅设计及施工业绩,且具备本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比选文件及要求
(一)比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比选人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函,报价限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建设方案;
(五)近5年内无违规违纪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六)比选人基本情况及项目派遣人员信息表等资料,并提供比选人为项目派遣人员缴纳当年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局加盖相关印章);
(七)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及能证明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八)比选人承诺所报资料完全真实,无虚假信息(格式自拟);
(九)近2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加盖第三方签章的财务审计报告)。
比选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比选文件的正本中按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比选人将失去比选资格。
比选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比选文件的正本、副本载体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且装订成册。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比选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比选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失去比选资格。
七、评标方式及中标人、中标价格的确定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评选、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选择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小组先对比选人资格以及比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比选人做比选服务方案的现场阐述,阐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阐述结束后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比选人拟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各项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比选、开标时间及地点相关说明
(一)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二)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根据工作安排提前通知。
(三)开标地点: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管委会3号楼3楼中型会议室。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2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比选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十、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比选人如对本采购项目公告内容有疑问的,须在公告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不包括开标当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受理其询问或质疑。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公司官网上发布,请各比选人注意下载;无论比选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比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比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人,将拒绝其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八)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不论何种原因违约,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
(九)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采购公告、供应商的比选材料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中标人应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优质、高效、独立完成本项目规定任务。
(十一)本采购范围的服务业务,应由中标人直接执行,不得转包他人执行;如有转包承接业务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十一、无效比选条款
比选人或其比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一)比选文件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满足采购公告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或比选材料要求的;
(三)比选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比选人串通投标的;
(五)比选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六)法律、法规和采购公告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二、废标条款
评标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比选人或者对采购公告作实质响应的比选人不足三家的;
(二)比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比选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管委会3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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