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建设装备购置(检查站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建设装备购置(检查站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建设装备购置项目(检查站警用装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建设装备购置项目(检查站警用装备)

项目编号:BJJQ-2015-275-B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16、815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35.7261万元
分包号
采购数量
单位
采购用途
技术需求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B-1
202

自用
318核录仪
181.8


B-2
237

车载台
169.45


22

基地台


B-3
66

个人剂量辐射仪
200.44


11

毒品检测箱


406

酒精检测仪


11

核素识别仪


B-4
34

执法记录终端机
148.8


404

现场执法取证仪


B-5
11

炸药探测器
1052.403


5

车底检查系统


11

通道式X射线检查仪


182

车底检查镜


11

安检门


182

手持金属探测器


90

防爆毯


B-6
79

发电机
631.9731


450

阻车路障


55

软质充气救护担架


450

搜索灯


79

多功能电源


213

加力钳


46

降服叉


270

救生衣


360

发光指挥棒


33

防毒衣


450

警戒带


450

喊话器


1240

反光锥筒


450

停车示意牌


169

灭火毯


450

双功能警闪肩灯


102

警用岗伞


112

带喷灌长警棍


450

约束带


B-7
1120

防割手套
8.4


B-8
213

板斧
257.76


169

破拆工具


B-9
213

急救箱
159.9


90

防弹盾牌


340

防毒面具


246

防暴盾牌


B-10
812

防弹头盔
162.4


B-11
812

防弹防刺服
162.4


注:“包”为最小的响应单位,供应商可以响应一包,也可以响应多包,但不得仅对一个分包内部分品种进行响应。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七包:须是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生产企业》名录内的入围企业。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明确拟参加谈判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则该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 第七包: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生产企业》名录内的入围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文件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应当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1份正本,5份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06月16日至2015年06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休息)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晓萌、张佳伦、高姗

电 话:****************-***、816、815

传 真:********


未按本公告*条款要求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拒绝。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