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进口热重分析仪招标公告
全进口热重分析仪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受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全进口热重分析仪购置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73-1541GNHN00412
2.采购服务清单:全进口热重分析仪购置。注:详细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本项目不分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1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 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若授权证明不是直接由制造商出具,须同时提供能代表制造商出具授权证明的证明材料;授权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语言为非中文,须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3.5 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至2015 年 6 月 24 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在 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金银岛大酒店旁)2栋6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7 月 14 日 9: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到 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金银岛大酒店旁)2栋601室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6. 公告发布媒介:海南省财政厅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
联 系 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代 理 机 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金银岛大酒店旁)2栋601室
邮 政 编 码:570125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林先生 联 系 电 话:****-********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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