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口段景观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三江口段景观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浦阳江生态廊道景观工程—三江口段景观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PJZB2015-098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阳江生态廊道景观工程—三江口段景观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浦发改〔2015〕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阳江生态廊道景观工程—三江口段景观工程主要建设慢行道及节点、停车场、广场、管理用房、卫生间、亲水平台及挑台、建筑小品、滨水栈道、景观照明等工程等。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浦阳江生态廊道景观工程—三江口段景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工程总预算造价约 1520 万元。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黄宅镇三江口。
2.3监理服务期: 约 7 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监理费用约 2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4人(含总监),其中市政专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少于1人,浙江省市政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必须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具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园林专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可兼任),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2月、3月、4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总监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4. 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5年 6 月 16 日 9 时至 2015年 6 月 25 日 17 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费售价300元,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 6 月 26 日 8 时 30 分前汇至下列帐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帐号: ********8585
注:1)第一次报名时已办理购标手续的投标人,本次报名时需重新办理购标手续(第一次报名的招标工本费、交易席位费不予以退还)。
2)第一次招标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自愿继续参与第二次投标的无需再次递交投标保证金,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一份第一次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函(格式附后);如不想参与第二次投标的,与招标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0楼
邮 编: 322200 邮 编:
联 系人: 石先生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 ****-******** 电 话:188*****367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5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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