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兴发改字[2015]6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为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东堤起点位于兴宁大桥桥头与G205线相交,终点至宁江大桥桥头相交,与S226线相交;西堤起点位于宁江大桥桥头,与S226线相交,终点于兴宁大桥桥头,东西堤公路总长为4.149公里。

本次项目改造投资规模为:人民币707.456931万元。

招标范围: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本次招标4.149公里。具体内容以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具有施工企业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c、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8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24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IC卡人员数据中,且没有锁定;IC卡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报名须提交按本公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投标人声明》格式要求制作并装订的报名资料二套;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所列证件须核对原件(附件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下载),填写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此表不装订)。

投标报名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

4.2投标人应遵守报名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

4.3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图纸及相关资料等费用共计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需由法定代表人前往招标人处开具踏勘证明。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以通知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4500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 人:曾先生联系 人:郭工

话:****-******* 话:***-********

真: / 真:***-********

2015年 6 月 16 日




附件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总部注册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母公司)

企业性质

联系方式

总部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总部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授权委托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人数)

企业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人数)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人数)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人数)

经营范围

为本次投标指定的投标事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投标人资料(须核对原件)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原件本及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原件,

⑤技术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路桥专业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⑦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原件及复印件,

⑧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

⑨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须自有沥青混凝土搅拌楼和沥青摊铺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发票)。

10由招标人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致:(招标人)

工程由我公司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人员进场,且不进行更换。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我单位中标,从双方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开始履行其在该项目的职责,做好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所有人员常驻工地进行管理,且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80%,如果该项目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充分到位,则视为我方违约,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我方必须赔偿此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处罚。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年


附件3:

投标人声明

致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三年内,至投标报名时间)。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和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143*****69576.doc">招标公告(兴城区宁江河东西堤公路铺筑沥青路面工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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