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725)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01山西科兴竞价公告

(58725)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01山西科兴竞价公告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科兴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290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煤矿到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60,000

5. 发货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煤矿

6. 到货地: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1-01 至 2023-03-31

9. 运距:200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12-25 18:38:45

四、竞价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只适用一般纳税人,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乙方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3月31日(以矿方发运时间为准),受甲方委托,由乙方组织车辆,承担由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煤矿(以下简称矿方)运至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以下简称厂方)。

二、提货地点: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指定煤矿。

三、合同量 万吨,具体数量按照甲方调运计划量执行。

四、交货地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五、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从提货地点直运,进厂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且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七、验收标准方法:数量以甲方计量为准(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

八、运费单价及结算方式:

运费单价: 元/吨(均为含税价)

1.亏吨计算公式:

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运费单价—亏吨金额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

亏吨数量=矿发数量—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

2.盈吨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运费单价

3.全部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结算与煤款同步进行。

九、甲方责任:

1.向乙方和矿方提供煤炭承运委托书。2.及时结算。3. 维持厂内车辆秩序,出现接卸问题,甲方负责协调。

十、乙方责任:

1.负责合同兑现。2.对所承运煤炭的质、数量负责。3.对所提供给甲方各种票据的真实性负责。4.严格遵守矿、厂区运输道路及装卸管理规定,违者按规定处罚。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定制铅封,不得使用其他铅封,铅封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车辆应相对固定、加盖篷布并打好铅封、贴好封条,待进入甲方煤场规定区域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打开篷布、拆除铅封及封条。7.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煤质指标等,以便于甲方接卸和配煤。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不得变更煤炭装车地点,不得卸载煤炭或途中倒换、不得注水。如发现一车上述掺杂使假现象,扣罚承运方(乙方)贰万元人民币(*****元),运费延长6个月结算,并取消承运资格。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若连续五天达不到甲方日调运计划要求进煤量80%的(因矿方原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三个月内不允许参与竞价,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合同有效期内,按自然月加权平均,矿方与厂方热值差如大于300大卡/千克,停止乙方参与竞价资格三个月并解除合同;

4.燃煤到厂热值依据与矿方签订的合同热值为准。若因煤矿自身原因热值发生波动,热值考核范围根据与矿方实际签订热值基准为准;

5.甲方根据生产情况通知乙方装车,未接到甲方通知,乙方不允许装车、发运;乙方接通知可以装车时,发运前必须提前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传真内容要有矿方(包括乙方)信息、装车及发运时间、发运地点、车数、吨位、出矿煤质指标等(包括热值、硫、全水、挥发分、灰熔点等)。

6.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矿方过衡票据、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9%)等,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票据真实合法性负责。

7.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违者按规定处罚。

8.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现象,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1. 乙方已详细了解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燃料验收管理制度》,出卖人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后即视为认可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燃料验收管理制度》中对掺杂使假的界定及处理办法,且一旦出卖人出现掺杂使假行为,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前述标准进行结算和处理。

十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十三、有效期限: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03月31日止。

十四、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于乐乐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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