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斯GF3-40柴油机(2台并网)中修招标公告
康明斯GF3-40柴油机(2台并网)中修招标公告
康明斯GF3-40柴油机(2台并网)中修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124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基本信息:
公告类别 | 采购公告 |
密 级 | 公开 |
有效截止时间 | 2023-1-10 |
项目预算(万元) | 15万元 |
项目概要: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委托,拟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公告,特邀请国内有能力承担此项目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康明斯GF3-40柴油机(2台并网)中修。
二、计划维修内容
主要包括整体机组的发动机、发电机、冷却系统、管路、防护罩等进行维修,油箱改造,并机控制系统更换升级,增加抗干扰设备,机组调试、参数检查校正等内容。
(一)发动机主要维修内容
主要包括漆面修复,机体密封检修,更换起动机、正时皮带、涡轮增压器、空气滤芯、机油及滤芯、柴油滤芯、电瓶充电器等。
(二)发电机主要维修内容
主要包括漆面修复、AVR调压板更换、功率调试及检修、母排接线端子改造等。
(三)冷却系统主要维修内容
主要包括更换冷却水箱(船机工艺)、更换水温传感器及外部连接水管。
(四)管路主要维修内容
对所有管路进行检查维修。
(五)防护罩主要维修内容
更换防护罩及底座,采用船机工艺,尺寸(长×宽×高)约2.8m×1.2m ×1.6m,以实际尺寸为主,防护罩加装门沿引水槽,整体机组防水性能标准按照船机工艺要求。。
(六)油箱改造
现有卧式柴油箱改为立式(约200升),内设栅格,安放于防护罩内,并改造相应供油管路。
(七)并机控制系统更换升级
更换现有并机控制系统,采用众智9510控制模块,增加双机并网功能。
(八)其他维修项目
增加发电机冷凝加热器、发电机专用抗无线电干扰抑制器及燃油加热器,维修后需对机组进行调试、参数检查校正等工作。
三、维修后的功能及战术技术指标
(一)维修后具备的功能
1.具有调速、调压器控制功能;
2.具有频率、电压同步功能;
3.具有有功负荷、无功负荷分配功能;
4.具有遥控、本地控制、自动启动、停车命令;
5.具有逆功、过流、VDO输入、开关量输入保护功能;
6.具有机油压力、水温、充电电压、运行时间、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显示功能;
7.具有控制和监控功能。对机油压力、冷却液温度、机油温度、电瓶电压、运行时间等柴油机运行参数及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参数有实时监控功能;
8.具有抗干扰和报警保护功能。要求设有过/欠压、过载(延时、跳闸断电)、短路、超速、机油压力低、冷却液温度高等报警保护装置和保护停机功能。
9.具有电压自动控制功能,油机安装于靶船上,要求固定可靠,具有减震功能,适宜海上工作,便于操作,具备防雷、接地设施,具备4级海况下安全工作能力;
10.具有低温(-30℃)环境下启动的功能。在环境温度低于-30℃时应能在30分钟内顺利启动;
11.具有减震装置。以减轻油机机体重量对底盘的压力;
12.具备防雨水、防潮湿、防盐雾等性能。
(二)维修后具备的战术技术指标
1.额定电压: 400V/230V;
2.冷热态电压变化率:不大于2%;
3.额定频率:50Hz;
4.额定功率:40KW;
5.输出形式:三相四线制;
6.连续工作时间:≥12h
7.输出要求:8路输出接口,输出AC220V±10%,50 Hz±5%。
8.一次启动成功率:≥99%;
9.环境温度:-35℃~50℃;
10.相对湿度:95±3% (35℃±2℃时)
11.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200小时;
12.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0.5小时;
四、维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维修工作。
五、供货及售后要求
(一)供货要求
供货单位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供货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的货物,其规格型号应与报价材料上所载明的相一致,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二)售后服务
除采购内容中已明确的保修服务设备外,其它设备保修期均为1年,在设备保修期内供货单位要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接甲方维修通知后,供货单位应在24小时内上门提供服务。
六、供应商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名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信息为准)。
(五)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出资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六)具备承担该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及研制生产维修能力,掌握相关主体技术和关键技术,设备和基础设施完备、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齐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主要配套单位及协作关系稳定、顺畅;具有按期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建设的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合理的研发团队。
(七)通过国家或军队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有较高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
(八)截止到投标日前三年内装备生产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九)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等。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满足装备研制或维修任务的需要。须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须成立三年以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的财务决算报告。
(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
(十一)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之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尚未被撤销得。
(十二)截止到投标日前三年承担的研制或维修任务无投标单位自身因素导致的延期记录,服务质量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无失信证明材料(按单位性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失信查询结果证明)。银行账号未被冻结过,信用等级良好,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单位最近一次资信证明。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十四)可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保障,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有效时间
2023年1月10日。
八、现场对接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投标的无需提供)。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两项若法人直接参加报名,仅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即可。
(3)工商证明(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6)通过国家或军队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有较高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前三年内装备生产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须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须成立三年以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的财务决算报告。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
(10)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之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尚未被撤销得,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截止到投标日前三年承担的研制或维修任务无投标单位自身因素导致的延期记录,服务质量状况良好,提供截止时间前10日内无失信证明材料(按单位性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失信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12)银行账号未被冻结过,信用等级良好,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一次银行资信状况证明、存款资金证明。
(13)五年内承担过油机设备维修类项目的证明材料(例:合同文本复印件);
(14)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格式自拟);
(17)对接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额外材料,如公司实力证明、近年来销售情况证明、售后服务证明等,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均需打印,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纸质版提供,并按上述顺序扫描为PDF格式的电子文档统一放入文件夹中,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并以光盘形式一并提供。
九、其他要求
(一)参加现场对接单位现场提供1份需求对接材料,电子版1份;
(二)必须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方能作为本项目备选承制单位;
(三)如参与现场对接单位超过6家,我部保留进一步筛选的权利;
(四)如因疫情原因不能达到现场技术对接,采取电话技术对接的方式进行;
(五)以上条款最终用解释权归我部所有。
十、资格预审要求
本采购公告为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机构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递送的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预审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对于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将通过书面告知。
十一、投送要求
投送方式以上门或邮寄方式递送,递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前台,联系人:郭经理 崔经理 于经理;联系方式:188*****955 158*****610 188*****380;
提交材料交付截止时间为本采购公告有效期满后2个工作日,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寄方式以投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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