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0*****0004-001 | 所属地区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 ||
工程地点 | 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朝阳大街南侧 | ||
建筑面积 | 773.1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6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马女士 | 联系方式 | 133*****730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5-06-17 09:01: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5-06-24 17:01: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6-17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6-24 17:01: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6-17-2015-6-24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DL-2015-061 根据沧发改社会【2014】170号文件,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社区服务中心工程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3.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朝阳大街南侧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3.12平米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报名条件的且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持企业锁在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然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和以上内容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如证件换证或年检,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5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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