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综合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
*****项目名称:综合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0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01元
采购需求:原有地面楼面拆除,新铺防滑地砖;原有外墙面砖铲除,做外墙保温,刷外墙涂料;所有门更换,所有窗更换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至2022年10月27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和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现场递交地址: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请点击网址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免费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供应商须随时关注凤城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每家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为1人,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凤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未按要求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如因疫情政策有变,开标形式另行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
联系方式:宋女士 电话:
156*****6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凤城市锦江大厦23楼
联系方式:孙女士 电话:
152*****076开户行: 建设银行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 凤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10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15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