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26 至 2022-12-29
撰写单位: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巍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SLT & YAG激光技术参数

条目

规格

备注

适用范围和功能概述

选择性激光小梁成形术、激光后囊膜切开术、激光虹膜切开术

参数

SLT激光

2.1

激光光源

Q 开关、倍频 Nd:YAG激光

2.2

波长

532 nm

★2.3

能量调整

单脉冲 0.3 — 2mJ及以上

2.4

能量调整步长

0.1mJ,连续可调

2.5

脉宽

≤3ns

2.6

发射模式

单脉冲

2.7

光斑大小

≤ 400μm

2.8

激光重复发射频率

≥ 3Hz

YAG激光

2.9

激光光源

Q 开关 Nd:YAG激光

2.10

波长

1064 nm

2.11

能量调节

单脉冲 0.3 到 10mJ,连续可调

★2.12

发射模式

单脉冲、双脉冲、三脉冲可选

★2.13

脉宽

≤3ns

2.14

光斑大小

≤8µm

★2.15

后偏移范围

100 到 350 µm及以上,连续可调

★2.16

激光重复发射频率

≥3Hz

★2.17

发射角度

≤16°

裂隙灯参数

2.18

裂隙灯放大倍数

3档变倍及以上

2.19

照明光源

卤素光源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验收等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三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乘13号电梯至19层19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请各投标人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未能按要求报名及递交网上投标文件的无法进行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形式)递交地点为开标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三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乘13号电梯至19层1902室)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三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1902室
联系方式: 024-********转603
邮箱地址: lnxinda@126.com
开户行: 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柳
电话: 024-********转603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疗仪 眼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