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段段修能力加强设备购置及其它外配套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车辆段段修能力加强设备购置及其它外配套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车辆段段修能力加强设备购置及其它外配套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2项目概况:吉林车辆段厂区排水设施改造,铺设排水管道3295米、新建化粪池6座、新设检查井113座、泵房2座;室外供电设施改造,新设10/0.4KV变电所1处,铺设高压电缆线路1.465公里,低压电缆线路6.075公里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吉林车辆段段修能力加强设备购置及其它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及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近五年承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安全质量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具备营业线施工和管理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5 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5号)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有:
4.1.1单位介绍信原件(原件留存);
4.1.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留存);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5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上限不超过80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8日8时30分至2015年7月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5号
邮 编: 132001
联 系 人: 高殿喜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gdxhr@163.com
开户银行: 吉林市工行驻吉铁支行
账 号: ****************363
标段划分
序号标段名称里程/范围标段概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万元)
1施工
相关附件
暂无附件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