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丽湾工地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金泰丽湾工地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泰丽湾工地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金泰丽湾工地保安服务项目;

2.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南侧,总建筑面积约为280000㎡,计划投资约220万元;

3. 服 务 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服务范围:金泰中心项目住宅楼、商业、写字楼、地下车库、施工工地等区域内所有保安服务工作;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经公安机关许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3. 具有完善的保安服务保证体系;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高端项目服务的经验,企业的社会服务信誉良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4.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4.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税务登记证副本;

4.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5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

4.6近三年同类或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或同一项目合同累加20万平方米以上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7“具有完善的保安服务保证体系”及“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依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滨河路8号金泰中心

联 系 人:盛红利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耿娟 张敏

电 话:****-*******(fax)/*******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5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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