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岐山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5-ZB-574/1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标包:办公设备,50台计算机、20台打印机
第二标包:警用装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审讯椅 | 把 | 5 |
2 | 隐蔽侦察取证设备 | 套 | 1 |
3 | 望远镜 | 个 | 2 |
4 | 夜视仪 | 个 | 2 |
5 | 猫眼反窥镜 | 个 | 1 |
6 | 录音笔 | 支 | 2 |
7 | 防弹衣(外穿型) | 件 | 15 |
8 | 防弹头盔 | 顶 | 15 |
9 | 防弹盾牌 | 块 | 10 |
10 | 防暴头盔 | 顶 | 10 |
11 | 防暴盾牌 | 块 | 10 |
12 | 防毒面具 | 套 | 10 |
13 | 抗打击盔甲服 | 套 | 10 |
14 | 警戒带 | 盘 | 100 |
15 | 约束带 | 个 | 25 |
16 | 警用喊话器 | 个 | 20 |
第三标包:侦察装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多用途勘察箱 | 个 | 3 |
2 | 现场勘查附件箱 | 个 | 3 |
3 | 石膏提取箱 | 个 | 2 |
4 | 静电取迹仪 | 个 | 1 |
5 | 现场勘查灯 | 个 | 3 |
6 | 现场照明灯 | 个 | 3 |
7 | 现场强光搜索灯 | 个 | 3 |
8 | 长短波紫外线灯 | 个 | 2 |
9 | 便携式手提式多波段光源 | 个 | 1 |
10 | 测距仪 | 个 | 1 |
11 | 便携式502固体显现仪 | 个 | 1 |
12 | 案件绘图软件 | 套 | 1 |
13 | 照相连续可见专用光源 | 个 | 3 |
14 | 便携式扫描仪 | 台 | 1 |
15 | GPS定位仪 | 个 | 1 |
16 | 法医勘察箱 | 个 | 2 |
17 | 活体检验箱 | 个 | 2 |
18 | 生物物证勘查箱 | 个 | 2 |
19 | 现场勘查辅助装备箱 | 个 | 2 |
20 | 现场勘查服 | 套 | 6 |
21 | 现场勘验鞋 | 双 | 6 |
22 | 圆柱面展开摄影仪 | 个 | 1 |
项目用途:办公、执法执勤及案件现场勘查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第一标包25.9万元;第二标包23万元;第三标包25.55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计算机、彩色激光打印机);
4、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
第二标包:
5、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警用装备、器材、安保设施、安全器材等销售范围。
6、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夜视仪、防弹背心、防弹头盔、防弹盾牌、防暴盾牌、防毒面具、防暴服);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省(市)公安机关的警用装备、器材、刑事技术侦察器材认可证书;
9、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
第三标包:
10、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警用装备、器材、安保设施、安全器材等销售范围。
1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1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便携式手持式多波段光源、测距仪、柱面痕迹展开摄影仪);
1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省(市)公安机关的警用装备、器材、刑事技术侦察器材认可证书;
14、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包括正、副本)。以便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资质审查。另外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便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包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一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雷高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帐号:********66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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