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1000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1000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建设地点:头屯河农场二连;

工程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规模饲养奶牛规模1000头,每年提供优质牛奶403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50m2(250亩),区内东南面为隔离牛舍,西面为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发酵处理区;东、西两侧均有青贮窑和仓库区;南侧布置有办公室、机修间和生活用房建筑;中间大部分为牛舍和活动场地,兽医室和办公室多在牛舍二楼。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草料切割、搬运时的粉尘和牛粪堆肥时的恶臭气体。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废水主要为养殖场冲洗废水(牛舍、牛体冲洗水和挤奶、贮奶设备清洗废水)、牛尿液及办公生活污水。

(3)噪声:养殖场噪声源主要为秸秆饲料切碎机、水泵以及牛的叫声等,噪声声级范围75-8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牛粪便;化粪池产生的沉淀废渣;养牛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少量牛分娩废物;

危废:因传染疾病等原因产生的死牛尸体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3.1废气

本项目牛粪堆放、干化、发酵等工艺产生的臭气(含烃及氨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奶牛养殖用饲料全为植物蛋白类,因此臭气中不含有H2S,根据类比数据,企业臭气污染排放以氨气浓度为有效源强计算,其无组织排放源强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要求项目放牧场及牛舍每天清理牛粪一次,保持厂区内道路清洁,杜绝牛粪随意散落。蚊蝇滋长季节喷洒虫卵消毒液,杜绝蚊蝇的生长。避免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布袋除尘器是粉尘的最有效处理方法,特别是对干性粉尘除尘效果在95-99%以上。项目干草粉碎机和玉米粉碎机均有一台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后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收集的粉尘作为牛用饲料。

3.2废水

厂区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系统收集后就近排放到附近地表;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场区和周边绿化灌溉,冬季储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牛尿(包括牛粪渗漏液),污水中含有大量粪渣等污染物,SS、COD、BOD5、NH3-N浓度很高,常规的处理工艺以物化处理加生物处理为主,采用厌氧处理工艺。

本项目废水中含有粪大肠菌群和蛔虫卵,为了保证卫生指标达标排放,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建议在净化反应罐后段增加消毒排放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夏季用于场区和周边绿化。

3.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粉碎机安装减振垫(簧),粉碎机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利用厂房隔声;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对噪声进行削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牛粪。本着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拟采取堆肥发酵无害化处理,奶牛排出的牛粪集中到贮存场,经预处理后移入发酵棚内,再添加特殊微生物菌剂后,经搅拌或翻动,通过高温发酵制成有机肥料。高温发酵的过程中可以杀死牛粪中蛔虫卵。消除奶牛粪便对土壤、水体(包括地下水)和大气的污染,阻断病原菌的传播途径,使奶牛养殖实现零污染排放,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同时牛粪制成的有机肥料可为发展绿色农业提供优质价廉的无公害绿色环保肥料,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有利的条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厂址符合规划要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恰当,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影响小;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经济损益分析具有正面效应,群众的赞成和支持率超过半数。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公示期为十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邮件的形式均可。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单位咨询。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红山路159号天鸿综合楼三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李艳虹

电子邮箱:********01@qq.com">********01@qq.com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2、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本报告通过公众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也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他们对关心的问题,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由本环评的编写人员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调查。

3、工作时间表

本项目第二公示进行网上公示的形式。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通过走访的方式从各敏感点选取公众代表,代表数量为200人。

5、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6、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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