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司薄壁不锈钢管等采购公告

恩施市水司薄壁不锈钢管等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EF-PSP钢塑复合管(电磁熔)、PSP钢塑复合管(扩口)、薄壁不锈钢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YXDZ-*****

2、项目名称: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EF-PSP钢塑复合管(电磁熔)、PSP钢塑复合管(扩口)、薄壁不锈钢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0(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分三个标包采购项目采购,包1::PSPEF-PSP钢塑复合管(电磁熔)采购项目采购2家年度供应商;包2:PSP钢塑复合压力管(扩口)采购项目采购2家年度供应商;包3:薄壁不锈钢采购项目采购3家年度供应商。包1确定前两名中标人,包2确定前两名中标人,包3确定前三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三个包的投标,(同一投标人针对不同标包进行投标,则每个标包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所投标包货物的招标控制单价进行填报下浮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年(为保证生产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招标的协议供货商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届满,经招标人综合评价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在供货、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仅一包、二包提供);

4.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3、方式: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公开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②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发送PDF格式资料到:**********@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③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水厂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标签: 水司薄壁不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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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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