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瑶畲民俗风情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汝城瑶畲民俗风情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瑶畲民俗风情馆装饰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改[2015]103号批准建设,汝发招核[2015]57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城瑶畲民俗风情馆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汝城三江口瑶族风情园

2.3规模:展馆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500万元(以财政投资评审的结果为准)

2.4承包方式: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设计装饰工程总承包招标,2015年9月20日之前完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标准:

设计部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8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自筹资金

2.9保修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等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10招标范围:汝城三江口镇瑶族风情园D栋一、二层馆装饰设计及施工。

2.10.1设计部分:

本项工程根据汝城瑶族畲族的历史、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设计展出内容和互动科教内容.策划方案需要包括:整体规划思路、主题创意、具体场馆内容。场馆内容涉及瑶族畲族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姓氏文化、服饰文化、歌舞文化、农耕文化、养生文化、节庆文化。策划内容注重民族特色,突出地域特点。以实物展示与现代科技手法相结合的呈现方式达到传播民族文化,展现民族风采的效果!概念设计内容:风情馆概念设计图、平面彩样布局及参观流线图、立面彩样展示图、重点展示区的效果图。中标后需提供的施工设计包括的内容: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立面展示图、剖面结构及节点详图、天花吊顶图、地面材料铺设图、照明布置图、供电线路图、开并插座布置图、电气系统图、弱点布置图等本项目施工必备的施工设计图。

2.10.2施工部分:

仿古入口门厅、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顶棚工程、强弱电工程、新风系统工程、蜡像、模特定制、工艺品定制工程、仿旧仿古工艺品定制、实物收集等。

2.10.3电子音视频设备:

电子液晶翻书系统、电子投影、液晶触摸互动平台、无线WIFT热点设置、监控系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声频工程企业除外)。

3.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和中国电子学会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电子学会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①和②项中具备任意一项即可。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拟任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都要求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7.2联合体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满足本项目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声频工程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承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6.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声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均为副本);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7)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如为省外建筑业企业);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9)《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人提供)

6.3湖南省以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郴州以外企业中标后须在郴州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外地设计企业入郴资质核查,《外地入郴设计企业资质核查申请表》请到郴州勘察设计QQ群共享内自行下载(QQ:********3)。

带好上述资料原件并备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6.4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香雪路198号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9日下午15:30时,地点为: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知识产权

投标人本次投标的所有设计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袁胜全

电话:134*****084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系人:艾莉

电话/传真:****-*******

监管单位: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系人:贾红建

电话:139*****6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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