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三次)招标公告

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中信【2015】招字第19号
开标时间:2015-07-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建业砂石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项目招标文件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闽侯县建业砂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项目招标;
2.1.2标段划分:本次只有1个标段共招1艘采砂船作为备用船;
2.1.3开采地点:闽江下游闽侯段2015年、2016年河道采砂计划;
2.1.4开采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1.5招标范围:闽江干流(含支流)河段按控制价2.60元/m3(含税)进行招标; 采砂船数量:招1艘采砂船作为备用船。
2.1.6开采总量:根据上级闽江河道采砂主管机关下达的河砂开采指标为准。
2.1.7开采区域:闽江下游闽侯段2015年、2016年河道采砂计划
2.1.8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参照房屋市政工程类的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① 当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的取值区间的下限(即K=9.99%)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值。
② 当投标人多于7家时,按随机抽取的K值计算B值,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的,按K值抽取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K取值区间下限之间重新抽取K值,直至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含7家)为止。按最后一次抽取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
开标时在7%-10%(含7%,不含10%)的区间随机抽取产生K值(K取值保留两位小数)(即本次招标(最低)控制价B=2.60元/m3×(1-K)值(B值以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报价保留四位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低于最低控制价B值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随后按最接近B值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取前7名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名时,按原排序依次递补至7名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名为止。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经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排名第1的作为备用船(即中标船)。如出现相同报价的采砂船舶而无法确定中标排名顺序,相同报价的采砂船舶间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抽取者为先(即相同报价者中的第一名)、第二抽取者为次(即相同报价者中的第二名),以此类推。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采砂船法定代表人(采砂船船主)合法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无犯罪记录;
3.2投标人具备由发证机关船检机构或海事机构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以上证件需全部齐全且合法有效。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本招标项目只允许同一船东代表(采砂船法定代表人、船主)其名下的其中一艘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同一船东代表(采砂船法定代表人、船主)其名下两艘或以上船舶,不能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3.5本招标项目不允许“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闽侯段采砂船准入资格项目于2015年 1月6日开标的四艘中标人(船舶号码为:闽福州采1118、闽福州采0077、闽福州采0076、闽福州采1080)前来竞标,否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3.6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投标人须将中标采砂船开抵至闽侯河段,就船只的真实性、有效性和适航性接受船检机构或海事机构的审查。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接受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采砂船法定代表人、船主)身份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均须签字或盖章(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真实性并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将在评标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依据)。
备注:对于已在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原购买凭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单位退报名资料费(原购买凭证原件将收回),或凭原购买凭证原件免收报名资料费换此次报名的购买凭证原件(原购买凭证原件将收回)。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存款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采砂船法定代表人、船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随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建业砂石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墩园洲(县交警大队后面) 邮编: 350100;
电 话:137*****763
联系人:许宝强
招标组织人:闽侯县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墩园洲(县交警大队后面) ,邮编: 350100 ;
电 话:****-********
联系人: 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号楼七层, 邮编: 350003 ;
电 话: ****-******** 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闽侯县2015年度闽江下游采砂船准入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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