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后勤保洁服务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后勤保洁服务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22-12-2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后勤保洁服务 | ||
采购单位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2-12-27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云南保山天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303 | ||
采购单位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3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采购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后勤保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保洁服务内容如下:1.学校区域内的楼宇,对其室内、顶面、四周墙壁、地面、家具、灯具、设备、卫生洁具、楼梯、室内场所和外墙 3 米及其以下、玻璃窗、楼顶面等部位的保洁,达到无灰尘、无污物、无污渍、无异味。2.室外地面:室外所有公共场所、通道、广场、地上地下停车场等部位无污物、无污渍、无异味、烟头果皮、无垃圾物。3.中水处理站及所有化粪池垃圾清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对高校的稳定和发展意义重大,具有明显的教育属性,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按照“政府履行职责、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原则,坚持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标准化、亲情化、个性化的后勤保洁服务。后勤保洁服务的工作区域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需深入到所有教学、办公、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要求服务机构在符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有序。同时考虑到学校工作涉及到考试、招生、科研等保密性工作,难以交由市场竞争来不断更换供应商。若选取社会物业公司,服务机构存在无高校后勤保障工作经验,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法与学校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难以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的作用,会给学校带来不稳定、泄密等安全风险,增加学校财政资金开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政策解读》文件中“保留管理。对与高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出版社、科技园(产业园)、设计院(规划院)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实训基地、林场农场、后勤服务单位等企业,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机构批准,可保留并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保留企业的下属企业,也应做好相关清理关闭、脱钩剥离工作。不宜纳入企业管理的各类资产一律回归高校统一管理。高校因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新产生的股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管理”的规定。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下发《关于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此文件批示“经审核同意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学校改革方案中确定的注销关闭0家企业,脱钩剥离1家企业,保留管理2家企业,暂时保留分步推进退出0家企业.请学校尽快制定"一企一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原学校所属的保山天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保留规定并按文件要求对企业进行改制,企业改制后更名为云南保山天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定位是保障学校的后勤服务,属保障类国有企业,其经营范围涵盖了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可以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基于从保障能管控好学校的安全薄弱环节、涉密工作及重要防范部位,能保障学校后勤保洁工作安全稳定、高效运转,能发挥后勤育人功能,有助于学校节约管理成本,减少财政性资金开支等方面考虑。申请本项目将交由云南保山天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后勤保洁服务,以便为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师生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综上所述,鉴于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后勤保洁服务的特殊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 第二条第(一)款:“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申请采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名称:云南保山天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2022-12-28至2023-01-04
其他: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联系电话:191*****30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乐女士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
联系电话:087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标签: 校园后勤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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