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

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01-01-****** ,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EPC项目工程概况与范围

2.1.1EPC工程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共涉及富西村、勃垅村2个行政村。

2.1.2 EPC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红线面积约2461亩,总投资约3.7亿元,本次招标总金额约亿元,其中“核心区”内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总承包管理费、管护费约亿元,“核心区”外管护费约4000万元,在运营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对管护费的要求,支付给承包人。

2.1.3 EPC项目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施工图设计。

2.1.3.1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村庄道路整治工程等。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临时围堰等;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2.1.3.2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施工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的变更等;

2.1.4 EPC建设工期(包含设计时间):

①建设工期31个月,至2025年8月19日;

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并通关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预算审核,原则上25天内完成预算审核。

③施工节点工期要求: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800亩的垦造耕地,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其余项目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开始试种水稻。

2.1.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4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标准:新垦造耕地需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质量等级评定不低于9等田。

本项目验收需达到以下标准(本项目可分阶段验收入库备案):

①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的垦造耕地需由区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取得区人民政府验收批复;取得验收批复后,由市资规局组织市级复核,并取得市资规局复核批复;取得复核批复后,项目完成浙江省耕地保护监管平台入库备案;通过省级备案后,完成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入库备案。

项目建设期内,投标人需要种植水稻的,水稻种植的成本及收益由投标人承担和享有,并且自负盈亏。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项目运营概况

2.2.1 项目运营工作地点:位于云溪乡境内,东至邵源溪支流裴家溪、南靠云徐线、西邻柯城区九华乡、北接周家乡,共涉及富西村、蒋村村、勃垅村、锦桥村、竹蓬头村、云溪村等6个行政村。

2.2.2项目运营工作内容与规模:全域面积约*****亩,计划流转面积不少于7000亩,包括云溪乡境内,东至邵源溪支流裴家溪、南靠云徐线、西邻柯城区九华乡、北接周家乡,共涉及富西村、蒋村村、勃垅村、锦桥村、竹蓬头村、云溪村等6个行政村新垦造耕地、现状耕地、山塘水库等(新垦造耕地单块土地面积大于100亩,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要求流转面积为准)。

2.2.3项目建设运营周期:“核心区”从2025年8月20日开始,“核心区”以外新垦造耕地的流转以建设单位与云溪乡签订的流转协议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至“第三轮土地承包期”截止日期。(“核心区”以富西、勃垅两村为界,集中连片开发,流转面积约3900亩。)

2.2.4管护工作:

完成“专项验收”后,由承包人对垦造耕地进行使用管护,期限为10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管护、种植管护及地力培肥管护。项目完工之后,“专项验收”之前,每年至少种植一熟水稻;在“专项验收”后,管护期内前5年,每年至少种植一熟水稻,并将种植情况按年度、季度等时间点形成影像资料存档报备。年度内可种植对耕作层没有破坏作用的农作物,以通过轮种进一步提高项目土壤肥力。项目区内耕地不得种植果树、苗木、油茶、茶叶、树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不能挖塘养鱼,严格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进行种植利用,不得违法违规改变耕地用途。严禁耕地“非粮化”、“非 农化”发生。

上述要求的管护内容中,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政策法规有冲突时,具体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2.2.5运营模式:需由投标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所占股份不得低于67%,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流转相应的土地,开展农业产业经营、生产设施建设及运营,在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股权不得变更,确有需要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省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1.3 营业执照中至少包含农业种植或农业研发、技术咨询等内容。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4拟派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10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经验(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及公司任命文件)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5以上拟派人员均互相不得兼任。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请准备好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室固定电话(座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该项目的通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系统)外,在其它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后果自负。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不多于3家(含3家),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担任项目运营工作的单位。其中运营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配备要求:

组别

序号

岗位

提供证书人数(人)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运营人员

1

★运营负责人

1

具有10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经营相关经验(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及公司任命文件)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设计组

人员

1

★设计负责人

1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2

建筑设计

工程师

1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电气设计

工程师

1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驻地设计代表

1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组人员

1

★施工负责人

1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采购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施工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

安全员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8

质量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9

资料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0

造价员

1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11

材料员

1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

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5、开评标现场质疑的注意事项:如对开评标过程中存在质疑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的质疑文件为准(口头质疑无效),质疑时间为:从提出质疑到递交纸质版扫描件质疑文件需在15分钟内,如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

5.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0570-*******(流程图网址http://zjqzcert.uni-ca.com.cn: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157*****753

5.3.3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杜工,150*****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月16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ggzy.qz.gov.cn/)。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不允许投保,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如保费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导致投保异常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电子保单截止时间以保费到账时间(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59秒)为准。3.请投保人在投保后查看能否正常下载电子保函。)

缴纳方式之二(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三(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月29日9时30 分 00 秒。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4开标地址:

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号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9.注意事项

近期疫情反弹,请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区防控办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实路222号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方先生联 系 人:单工

电 话:135*****187电 话:182*****306

传 真:/ 传 真:/

2022年1月29日





[A******00014*******]衢江区富西田园康养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综合体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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