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足尺直线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研发招标公告
沥青路面足尺直线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研发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沥青路面足尺直线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研发(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强化路面加速加载测试能力,提出了新一代路面足尺直线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的研发目标,其主要性能要求如下:(1)稳定加载运行速度在5~20km/h范围内可调。(2)可进行标准单轴双轮和双轴四轮加载,单轴载荷在50~75kN范围内可调。(3)直线段加载长度不小于9m。(4)环境温度在-30℃~70℃间可调,可以模拟紫外线光照老化,可模拟小雨至特大暴雨级别降雨。(5)具备完整的自动控制和状态监测系统。(6)可进行传感器数据与控制加载系统数据的同步实时显示和采集。(7)采用模块化供电系统,可根据需求灵活配置。(8)有遥控自主行走及举升爬坡功能。(9)装备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采取有效的减震和降噪处理措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沥青路面足尺直线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研发,主要内容为加速加载试验装备与系统的方案设计及图纸绘制、设计计算书编制、装备加工装配调试及后期升级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共分1个标段。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研发任务,提交相关资料。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大型机械成套设备或非标定制机械设备的设计或研发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设计或研发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计或研发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师,近5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项大型机械成套设备或非标定制机械设备的设计或研发工作。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7 09:00至2022-12-3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16 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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