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的公...

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的公...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询价比选)

项目名称: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编号:SJFK-2022-002

发标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集团”)拟开展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工作。现公开邀请各合格供应商对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审计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出具审计报告,包括集团合并报表的审计报告,海口市三江农场以及集团本部和各级子公司(海口三江农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福满三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个别会计报表审计为合并范围内所有级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和报表附注;合并会计报表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和报表附注。上述报表内容及数据应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相一致,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随意调整、遗漏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未经备案批准随意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调节年度经营成果;

3.虚构交易行为,擅设“小金库”;

4.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或潜亏挂账;

5.滥用公允价值计量调节利润;

6.利用合并范围变更调节利润;

7.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

8.费用资产化或资产费用化;

9.在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中违规或超额转移列支企业成本费用;

10.其他虚饰会计报表行为;

11.对标考核指标。在计算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对提出按经营性净资产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对标的企业,核实所涉及企业经营性净资产与非经营性净资产的划分的依据及其合理性与真实性;

12.企业人数情况。分别核实企业年末实际从业人数、职工人数、在岗职工人数,与企业年初财务预算同口径对比的差异,及其人数差异影响的人工成本。计算业绩考核指标时应将差异剔除后再计算;

13.专项资金的使用。对安排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企业,核实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对拨付的监事会成员薪酬等经费,核实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14.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

(二)出具专项复核说明,作为审计报告的补充

1.审核特定财务报表,出具专项复核说明。

对各企业编制的2022 年度相关合并财务报表附表进行审

核,出具专项复核说明。审核的主要附表见(专项复核报告附表1-9)。企业填报的 2022 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内容和数据应与上述特定财务报表的审核结果保持一致性。

2.审核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出具专项复核情况说明。

对企业根据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口径编制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复核情况说明。各企业要根据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口径编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主要包括:主要业务情况、企业股权结构情况等(编制样式和要求说明见附件2和3)。

(三)审核市国资委要求的相关内容,出具各个审核报告。

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指标: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任务类目标指标、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目标完成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履职待遇支出和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别出具下列审核报告。

1.出具市国资委考核相关目标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对如下事项进行项审核。

(1)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依据市国资委下达的财务预算指标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比对审计的财务报表,对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具体指标见国资委批复的各企业《2022年度财务预算和业绩考核指标的批复》和企业上报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预算、考核指标建议值报告)。

(2)企业任务类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市国资委下达的 2022年度该公司任务类目标指标,对企业提供的完成情况的资料进行审核。

(3)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推动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专项考核细则,对各企业提供的完成情况的资料和财务数据进行审核。

2.出具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负责人薪酬发放、履职待遇支出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对企业编制的2022年度工资总额审核,主要对企业负责人、中层及一般员工工资总额,单列工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实际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职工福利费、教育培训经费、劳动保护费用等情况的确认、计量、列报、披露情况,将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数与审计披露数结合人工成本情况表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3.出具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对该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市属企业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情况统计表、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4.出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专项审核报告(如有)。

对2022年市国资委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5.为配合我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及各项专项审核报告。

(四)出具管理建议书

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进行评价,针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及其他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改进建议。

(五)投标人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分所或分公司投标中标的,允许其总所或总公司代替出具其所负责项目的审计报告。以总所或总公司投标中标的,不得以其分所或分公司代替出具其所负责项目的审计报告。

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材料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资质材料: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可以参加投标,经营范围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3.相关业绩:近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4.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业务信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的自律惩戒(提供承诺函),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拥有不少于5名(含)执业注册会计师【总部不在海南的会计事务所, 其海南分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人员也不应少于5名,以中注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五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不少于3名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拟委派投标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完整的工作开展方案、工作时间进度安排、报价文件;人员构成、装备、技术、质量管理、进度控制等综合能力。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10.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两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

1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审计服务收费下浮率,审计服务收费标准以《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2011]176 号)所规定的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下浮率85%(含)为基准。

11·1审计服务收费下浮率是指在《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2011]176 号)所规定的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基础上的下浮率85%(含)为基准数,超过 85%则该投标无效。

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计件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服务项目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验资报告

1.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按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择高取数,差额累进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1000元)

50 以下(含50)

2.5

50以上-100(含100)

2

100-500(含500)

1.5

500-1000(含1000)

1

1000-*****(含*****

0.4

1亿—10亿元(含10亿)

0.2

10亿元以上

0.1

2.中期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

按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收费标准的80%计收。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1.设立验资(按验证实收资本额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00元)

100以下(含100)

1.8

100以上-500(含500)

1.3

500-1000(含1000)

0.8

1000-*****(含*****

0.3

1亿-10亿元(含10亿元)

0.1

10亿元以上

0.07

2.再次或变更验资(按验证累计实收资本额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不低于1500元)

100以下(含100)

1.8

100-500(含500)

1.2

500-1000(含1000)

0.7

1000-*****(含*****

0.3

1亿-10亿元(含10亿元)

0.1

10亿元以上

0.07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

1.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累进计收,以两年为期;2年以上10年以下,每年增加40%,10年以上每年增加20%;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100以下(含100)

5

100以上-500(含500)

2

500-1000(含1000)

1.5

1000-*****(含*****

0.8

1亿——10亿元(含10亿元)

0.4

10亿元以上

0.2

2.企业解散、破产、清算审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100以下(含100)

5

100以上-1000(含1000)

2.5

1000-5000(含5000)

1

5000-*****(含*****

0.5

*****以上

0.2

3.如内控审计、跟踪审计、专项财政资金审计、银行贷款检查、高薪技术专项审计、国有资产投入数鉴定(按资产总额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100以下(含100)

5

100以上-200(含200)

4

200-500(含500)

3

500-1000(含1000)

2

1000-5000(含5000)

1

5000-*****(含*****

0.5

1亿以上

双方协商定价

4.基建工程预决算

审计

按投资额的2.5‰计费,另加审计后节约、增加额的4﹪计费,每个项目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5.经济案件鉴定

按鉴定金额的10%计费

6.其他专项审计(按项目金额分档累进计收,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50以下(含50)

6

50以上-100(含100万元)

5

100-1000(含1000)

2.5

1000-5000(含5000)

1

5000-*****(含*****

0.5

*****以上

0.25

12.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8日17:30(北京时间)。

13.供应商中标后的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依然享有自主选择其

他第三方服务单位的自主权,中标供应商对此不持有异议,最终的委

托事项和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委托书为准。

特别提醒:上述审计费用包含本节“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一)、(二)、(三)、(四)、(五)条的服务内容,除此之外,中标单位不得以其他借口提出增加收费的要求。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

开标前我公司将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所需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3.业绩材料:近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

4.信誉证明材料: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5.上述材料需2023年1月8日17:30(北京时间)前发送至我公司提供的邮箱或提交纸质版本。

五、其他事项:

交货地点:海口市三江农场审计部。

项目所在地:海口市三江农场辖区。

币种:人民币。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询价比选)。

采购人: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三江农场场部。

联系人:符浩、吴飞。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

联系人电话:137 0756 7335、138 7677 32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决算 中介服务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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