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3.工作内容:对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检测,确保检测项目完善、检测内容全面、检测方法正确、检测频率符合要求。质量检测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操作性强,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等地
4.建设规模:
配套输水管道L0+000-L1+643.358段1645米,6+231.97-6+757.82穿城段938米。
5.最高限价:4.4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检测依据(包含但不限于)
(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
(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2012);
(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635-2012);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6)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
(7)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检测内容
对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检测、玻璃钢管等本项目所涉内容,确保检测项目完善、检测内容全面、检测方法正确、检测频率符合要求。质量检测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操作性强,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实施要求
1、提交成果
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对检测对象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纸质原件至少一式四份。
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地点:前锋区龙塘街道等地。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安市前锋区中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项目二标段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止。
三、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要求。
(二)资质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要求:
1、2017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水利工程类)检测业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竞价文件的取得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龙滩镇龙珠村9组);申请后,资格不得转让。
注:本次竞价招标可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邮箱*******@qq.com
3.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报价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方式(无二次报价),报价表加盖供应商鲜章,未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在满足采购单位资格、服务要求条件下,以现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五)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未在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六、开标
1.各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5)报价函
以上第(1)至(4)为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2.各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到采购人处。开标当天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开标。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申请文件,竞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龙珠村9组)。
八、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龙珠村9组)。
十、竞价邀请公告及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其他
1、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需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接受投标人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鑫鸿路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6-*******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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