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服务类框架协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2023年服务类框架协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具备参加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次及第二次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相应分标的投标资格;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加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第一次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对应预审分标的投标。
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3年度各批次服务类招标的相应分标投标时,可不再提交已预审过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后续批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资格预审的服务项目,实际招标服务项目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1 | 0623Z1-*******-1181 | 电网施工-配电网工程 |
2 | 0623Z1-*******-1711 | 电网施工-配电网工程(带电) |
3 | 0623Z1-*******-1033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大修 |
4 | 0623Z1-*******-1182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技改 |
5 | 0623Z1-*******-1713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技改大修(带电) |
6 | 0623Z1-*******-5022 | 电网施工-110kV变压器技改大修 |
7 | 0623Z1-*******-5023 | 电网施工-110kV断路器技改大修 |
8 | 0623Z1-*******-6023 | 电网施工-220kV断路器技改大修 |
9 | 0623Z1-*******-6123 | 电网施工-220kV变电站综合维修 |
10 | 0623Z1-*******-5033 | 电网施工-110kV线路技改大修 |
11 | 0623Z1-*******-6033 | 电网施工-220kV线路技改大修 |
12 | 0623Z1-*******-5032 | 电网施工-110kV杆塔加固维修 |
13 | 0623Z1-*******-6032 | 电网施工-输电线路拆除 |
14 | 0623Z1-*******-1410 | 电网施工-营销计量低压性能保障 |
15 | 0623Z1-*******-1420 | 电网施工-营销计量高压性能保障 |
16 | 0623Z1-*******-1502 | 电网设计-配电网工程 |
17 | 0623Z1-*******-1075 | 电网设计-配电网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
18 | 0623Z1-*******-0075 | 电网设计-110kV生产技改大修 |
19 | 0623Z1-*******-6075 | 电网设计-220kV生产技改大修 |
20 | 0623Z1-*******-1121 | 电网监理-配电网工程 |
21 | 0623Z1-*******-0053 | 电网监理-生产技改大修 |
22 | 0623Z1-*******-0431 | 综合服务-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 |
23 | 0623Z1-*******-0147 | 综合服务-技改大修结算编审协助 |
24 | 0623Z1-*******-0141 | 电网咨询-结算审计 |
25 | 0623Z1-*******-0152 | 电网咨询-决算审计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申请人及其申请的服务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申请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申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
(10)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持证明材料。
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序号 | 分标名称 | 资质 | 许可证 | 业绩 | 施工设备要求 | 人员要求 |
1 | 电网施工-配电网工程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10(20)kV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 提供配电网工程施工所用绞磨等施工机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20万元;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全工器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5万元。 | 至少有20个施工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造价员、资料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至少3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且主持过10(2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 | 电网施工-配电网工程(带电)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10(20)kV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 提供配电网工程施工所用绞磨等施工机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20万元;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全工器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5万元。 | 至少有20个施工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造价员、资料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至少3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B证,且主持过10(20)kV配电网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准要求的配网不停电作业资质证书人员不少于20名,且提供项目部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3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大修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等级证书。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配电线路或台区大修施工业绩。 | 提供配电网工程施工所用绞磨等施工机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10万元;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全工器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5万元。 | 至少有20个施工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造价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至少2名,且主持过配电线路或台区大修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4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技改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等级证书。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配电线路或台区建设或改造施工业绩。 | 提供配电网工程施工所用绞磨等施工机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10万元;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安全工器具购置或租赁发票累计不低于5万元。 | 至少有20个施工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造价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至少2名,且主持过配电线路或台区建设或改造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5 | 电网施工-配电设备技改大修(带电) | 独立法人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 / | / | 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准要求的配网不停电作业资质证书人员不少于20名,且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6 | 电网施工-110kV变压器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变压器维修或改造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项目经理具有35kV及以上变电设备维修或改造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核心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7 | 电网施工-110kV断路器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断路器或组合电器维修或改造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项目经理具有35kV及以上变电设备维修或改造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核心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8 | 电网施工-220kV断路器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断路器或组合电器维修或改造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项目经理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设备维修或改造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核心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9 | 电网施工-220kV变电站综合维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 提供开展业务所需高空作业设备等特种机械的租赁或购置发票复印件。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且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0 | 电网施工-110kV线路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输电工程施工业绩。 | 提供开展业务所需机动绞磨等特种机械的租赁或购置发票复印件。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1 | 电网施工-220kV线路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工程施工业绩。 | 提供开展业务所需机动绞磨等特种机械的租赁或购置发票复印件。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2 | 电网施工-110kV杆塔加固维修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铁塔或塔腿加固项目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且项目团队中至少有5名高空作业焊工,并提供项目部核心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3 | 电网施工-输电线路拆除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维修或改造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核心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且项目经理具有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维修或改造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项目部核心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4 | 电网施工-营销计量低压性能保障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计量装置安装调试工程业绩。 |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3个施工项目部,每个施工项目部必须有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各1人;提供项目团队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15 | 电网施工-营销计量高压性能保障 | 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及以上10千伏及以上电气安装调试工程业绩。 | / | / |
16 | 电网设计-配电网工程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10(20)kV配电网工程设计业绩。 | / | / |
17 | 电网设计-配电网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10(20)kV配电网工程设计业绩。 | / | / |
18 | 电网设计-110kV生产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 / | / |
19 | 电网设计-220kV生产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3个22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 / | / |
20 | 电网监理-配电网工程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10(20)kV配电网工程监理业绩。 | / | 项目团队至少具有1名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1 | 电网监理-生产技改大修 | 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 | / | 项目团队至少具有1名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2 | 综合服务-输变电工程造价咨询 | 独立法人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10个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基建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其中工程结算审核业绩不少于5个。 | / | 项目团队至少包含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电网工程技经工作经验;提供团队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3 | 综合服务-技改大修结算编审协助 | 独立法人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项目结算编审业绩。 | / | 项目团队至少包含3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并具有项目结算编审业绩;提供团队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4 | 电网咨询-结算审计 | 独立法人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网工程结算审核或审计业绩。 | / | 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至少包含5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必须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并具有输变电或配电网工程结算审核或审计业绩,提供团队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25 | 电网咨询-决算审计 |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5个及以上输变电或配电网工程决算编审或审计业绩。 | / | 项目团队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提供团队人员自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4.审核标准
4.1企业资质、许可等证书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申请人。
(3)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需提供资质、许可证书的有效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2业绩审核标准
(1)专用资质要求中的业绩均是与项目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转包/分包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2)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供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5)服务类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服务类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发票或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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