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消防改造及门急诊改造)...
【海丰】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消防改造及门急诊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工程项目(污水处理、消防改造及门急诊改造)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3】85号、海发改投审〔202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拨款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赤坑镇中心卫生院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地下污水处理池、一体化设备各1座,化粪池2座,散水沟总长约205m,DN400管长58.2m,沉砂井16个;门急诊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医院室内消防改造,住院楼室外钢梯等;建安工程总造价为*******.00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新建地下污水处理池、一体化设备各1座,化粪池2座,散水沟总长约205m,DN400管长58.2m,沉砂井16个;门急诊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医院室内消防改造,住院楼室外钢梯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2.5、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且不存在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岗位人员)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资格、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7其他要求: (1)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最近三个月份(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不计)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 月29 日9时00 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shanwe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须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办理投标文件登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或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投标行为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填写,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2、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 年1月18 日9 时00 分至10 时00 分止,提交到海丰分中心开标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3 年1月1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开标室[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2 年12月28日 附件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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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理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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