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安整车、零部件VOC委外检测项目公开寻源
合肥长安整车、零部件VOC委外检测项目公开寻源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11时阅读次数:40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合肥长安整车、零部件VOC检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合肥长安整车、零部件VOC委外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介绍
项目概况: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文件,长股质(2018)40号文件关于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VOC产品审核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汽车产品VOC法规符合性的内部管控,做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及VOC国家强制标准实施的准备,经公司质量部、汽车工程研究总院、各制造基地讨论研究,修订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VOC产品审核规范》,明确了汽车新产品、量产产品VOC内部管控的抽查频次及接受标准。。
服务时间:2023.1-2025.12
服务支持事项:合肥长安厂区及指定的其他整车、零部件测试任务。
本公告为简介,具体的内容以技术交流为准。
三、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方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2.报名方未在长安汽车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政府及行业等相关单位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3.供应商须在(长股研材[2021]73号 关于调整长安零部件、材料气味VOC试验认可第三方测试机构)名单内。
4.乙方具有完整的VOC试验设备配套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试验室需持续满足CMA,CNAS等国家认证等要求。
5.乙方按照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和GB/T *****-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整车VOC检测。6.零部件VOC检测的取样规格及样品要求:参照VS-00.28-L-***** (车内零部件气味试验规范》。
7.试验样品要求:零部件参照VS-00.28-L-***** (车内零部件气味试验规范》附表A试验样品要求执行,材料参照VS-00.28-L-*****《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试验规范》附表A试验样品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1月2日12时30分。
五、报名联系人
名 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551-********
邮 箱:taoys@changan.com.cn
六、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excel版本(相关附件插入或者随邮件发送)。
报名方式: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taoys@changan.com.cn
,注意留下联系方式。
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必须准确):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邮件名称和提供资料不正确视同本次报名无效。
标签: 件VOC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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